2018CPA经济法陆中宝预科班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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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五•破产法律制度 基本情况分析 涉及章节第8章破产法考试地位非常重要,案例分析题占一席之位,平均分值在12分左右复习难度复习难度较大,关键在于对考点的理解主要内容【解释】破产是指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一、破产申请1.破产界限破产原因适用情形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债务人提出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提出破产2.破产申请的提出二、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偿、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或人员。1.资格

2、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解释】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破产案件中与债权人、债务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从事管理活动的利害关系,并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2.指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其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3.管理人职权(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3、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三、债权人会议1.法律地位(1)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而是具有自治性质的团体机构。(2)债权人会议虽属于法定必设机关,但不是常设的机构,而是会议体机构。(3)债权人会议仅为决议机关,虽享有法定职权,但本身无执行功能,其所作的相关决议一般

4、由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负责执行。2.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提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由管理人决定,之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6)通过重整、和解协议;(7)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等。3.债权人委员会(1)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2)权人委员会为破产程序中的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

5、四、重整与和解【解释1】重整,强调的是恢复企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希望通过重整方案使企业在监督期内恢复经营能力,使债权得到实现。重整计划应该对破产企业和其全部债权人都有效的。【解释2】和解,强调的是使债务债权关系消灭。通过和解协议的执行,使债权人得到清偿。和解计划相对于重整方案来讲,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一些,不涉及企业的经营方案的调整。而且和解计划只有债务人和和解债权人有效。两者区别:重整和解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债务人表决分组表决不分组表决有担保债权人受约束,不得行使担保物权不受约束,可以行使担保物权法院强制批准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以强制批准法院没有强制批准程

6、序五、债务人财产1.收回(1)出资人未尽出资义务(2)董监高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2.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无效行为(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撤销权受理前1年内(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已到期)3.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只

7、限于取回“原物”)4.抵销权抵销权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标的是否相同,均可用该债权抵销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权利。但是恶意的抵销行为禁止,例如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六、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1.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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