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电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288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3年度)目录页次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二、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1-6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288号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
2、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一、董事会的责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
3、上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第1页大华核字[2014]00328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
4、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
5、放与使用情况。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英锦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郭艳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第2页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6、2011]10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至2011年8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36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93,638,000.00元。截止2011年8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准验字[2011]6009”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
7、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3,643,216.6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0,306,554.07元;于2011年8月2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262,999.90元;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42,507,625.7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566,036.9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8,896,970.50元(包括利息收
8、入8,906,643.33元,手续费4,456.19元)。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公告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9,000,0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扣除上述已补充到流动资金的部分款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可供使用的资金余额为89,896,970.50元。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