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法中在先权制度理解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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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商标法中在先权制度理解及适用  摘要:《商标法》确立的在先权保护制度体现了对在先权利人和商标权人利益的平衡。现行立法关于在先权含义和范围的规定较为概括,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在先权进行合理的扩张解释。在损害认定标准方面,应以平衡在先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谨慎地认定权利冲突是否存在。为更好地实现商标法的立法目标,我国需不断完善相关立法,提高在先权利条款的可操作性关键词:在先权利;范围;权利冲突;损害中图分类号:D923.43;D95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

2、79-(2017)08-0018-04作者简介:李昱辉(1992-),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在先权利的含义和范围界定(一)在先权利的含义13论商标法中在先权制度理解及适用  摘要:《商标法》确立的在先权保护制度体现了对在先权利人和商标权人利益的平衡。现行立法关于在先权含义和范围的规定较为概括,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在先权进行合理的扩张解释。在损害认定标准方面,应以平衡在先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谨慎地认定权利冲突是否存在。为更好地实现商标法的立法目标,我国需不

3、断完善相关立法,提高在先权利条款的可操作性关键词:在先权利;范围;权利冲突;损害中图分类号:D923.43;D95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018-04作者简介:李昱辉(1992-),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在先权利的含义和范围界定(一)在先权利的含义13论商标法中在先权制度理解及适用  摘要:《商标法》确立的在先权保护制度体现了对在先权利人和商标权人利益的平衡。现行立法关于在先权含义和范围的规定较为概括,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对

4、在先权进行合理的扩张解释。在损害认定标准方面,应以平衡在先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谨慎地认定权利冲突是否存在。为更好地实现商标法的立法目标,我国需不断完善相关立法,提高在先权利条款的可操作性关键词:在先权利;范围;权利冲突;损害中图分类号:D923.43;D95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018-04作者简介:李昱辉(1992-),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在先权利的含义和范围界定(一)在先权利的含义13现行《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二条是关于“在先权”保

5、护的具体法律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仅应具备显著可识别的特点,而且不能与其他人已经取得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第三十二条则特别强调了对“已经被在先使用的、具有一定影响的非注册商标”的在先权的保护。[1]以上规定确立了在先权保护制度,改变了以前只保护注册商标的传统规定,对在先的非注册商标等在先权给予明确保护,这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在现行的商标法律法规中,在先权是一个十分宽泛而模糊的概念。关于在先权的含义,学术界表述不一,有学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在先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所说的在先权

6、利是指当同一权利客体依法能够得到多种权利的保护时,在这些权利中,先产生的某种权利即称为在先权利。[2]另有�W者认为,在先权是指与某一项特定的权利相比,在这项权利产生之前,其他主体就已经依法取得的权利。[3]笔者认为,虽然学者们对在先权内涵的表述不同,但均是从不同侧面作出的合理阐释。前一种观点重点揭示了在先权利和在后权利的本质联系,即二者均是基于同一客体而产生的权利。相比而言,后一种观点则只是直观地阐述了在先权的表面含义,即它是相对于在后权而存在的权利。进一步而言,在先权利和在后权利的区别和联系还表现在二者在权利取得依

7、据方面的异同,它们既可以根据同一部法律而产生,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而产生,只是产生的时间点存在先后次序(二)在先权利的范围界定――以两起典型案件为例13初步明确了在先权的含义后,接下来需要探讨在先权利的范围如何界定的问题。关于在先权的范围或者说在先权究竟包括哪些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导致商标行政和诉讼实务中处理在先权冲突的做法不尽相同,这种裁判标准的不统一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助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质解决。201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8、》(以下简称《商标行政案件意见》)第17条首次对在先权利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即对于《商标法》中已经存在的在先权利,如在先的商标权等,按照《商标法》中的特别规定给予保护,比如不得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商标法》中没有明确体现的在先权,则按照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权益范围给予在先权保护。以上司法解释虽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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