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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FSW 0004 S-2022 甘草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备案号:QB64/0015S-2022Q/ZFSW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FSW0004S—2022甘草露2022-01-12发布2022-01-12实施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1Q/ZFSW0004S—2022前言本文件的食品安全指标是按照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确定。本文件是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文件由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宁夏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学智。本文件有效期五年。I
2Q/ZFSW0004S—2022甘草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甘草露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甘草提取物等为原料,将甘草提取物按一定比例加入水,经清理、溶解、调配、过滤、灭菌、灌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甘草露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并经净化处理。3.1.2甘草提取物等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甘草露饮品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组织状态澄清液体,久置允许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滋味与气味具有甘草露饮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1
3Q/ZFSW0004S—202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酸(以柠檬酸计),g/L≥0.2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5.0铅(以Pb计)/(mg/L)≤0.2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7101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规定方法检验。6.3总酸按GB12456规定方法检验。6.4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6.5微生物按GB7101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以每个班次生产的同一批原料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个最小包装样品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2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1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2
4Q/ZFSW0004S—20227.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8.2.2外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运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以上,离墙壁20㎝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根据包装不同,产品具体保质期以包装标示为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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