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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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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确保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成功,特制定本方案。一、创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目标,按照“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宣传培训、宣传标语、自查整改,公司承诺、监督管理、申报认定、动态监管”九个步骤及“宣传动员、培育推荐、分级培训、创建指导、公示授牌”五个阶段分步组织实施,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和放心消费示范行业,使全县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达到80%以上,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参创单位达到75%以上。本次创建工作以“凝聚你我力量·共建放心消费”为中心,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载体,形成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创建模式,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到202**年末,全面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全覆盖。二、创建原则
1(一)示范先行。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单位、行业入手,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参创企业和行业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改变企业经营理念的一项新举措,提出创建目标,共同联动,努力做到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通过分层培训、教育引导等方式,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企业要按照创建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对创建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企业,由创建办授予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及证书。(二)全面推进。在示范引路的基础上,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影响力。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围绕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商品房等重点商品,汽车维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通信等重点行业,非现场购物、预付卡消费、投资理财、旅游出行等重点领域,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创建工作从创建放心消费单位向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及创建放心消费品牌单位不断推进。三、组织机构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考核事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和管理。四、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年5月-202**年5月底)。
2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五个放心”创建标准,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部门职能,对经营主体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五个放心”的消费创建工作知晓率。为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覆盖奠定基础。加大对已公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调动生产经营主体参创热情,动员参与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二阶段:培育推荐(202**年6月-202**年6月底)。组织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登记,制定重点培育计划,动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消费者满意度、行业认同度高的单位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确定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对照“五个放心”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跟踪指导,建立培育档案。努力推荐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景区、园区),及行业,企业及经营主体通过示范引领,使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泛监督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第三阶段:分层培训(202**年7月-202**年7月底)。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开展逐级培训。要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分层教育培训工作。要让每名干部掌握放心消费创建相关知识,了解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放心消费创建心中有数,开展工作有的放矢。
3二是参创单位要开展内部培训,认真学习放心消费创建相关制度及要求,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提高创建意识,增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分层培训,最终形成上下一心,全员参与,协同创建的工作格局,共同将企业打造成消费者信得过的放心消费单位。第四阶段:创建指导(202**年8月-202**年8月底)。依托放心消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创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五放心”内容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每个参创企业根据所在行业情况,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规范企业内部制度化管理。在企业和行业建立统一标识(标识牌、指示牌、公示牌、桌牌)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以服务站为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并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卫生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消费服务承诺制度、商场先行赔付制度、明码标价制度、退换货制度、消费教育培训宣传制度、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创建宣传牌及“放心消费笑脸花”,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放心消费创建知晓率。第五阶段:公示授牌(202**年9月-202**年9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参创单位,由创建办进行审核汇总,会同创建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审议后,在“陕西放心消费创建网”及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应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信箱,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接到的投诉、举报,创建办组织核实.查实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取消资格,并作出反馈。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放心消费单位”。
4对通过认定的“放心消费单位”授予证书及牌匾。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扩大影响力。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指导,使创建工作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及”放心消费品牌单位“不断升级,以点带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迈向新的高度,争取在202**年基本实现“放心消费创建”75%覆盖,向上申报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县。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协作。各部门创建办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职能法定原则,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二)健全机制。县创建办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创建工作例行会议和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创建主体要有创建机构、创建方案、专职人员、创建职责、资料台账、创建活动、创建经费等,推动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强化考核。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考核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明查暗访和综合评价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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