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辑:红楼梦引子+终身误+枉凝眉-《红楼梦》诗词曲赋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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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辑:红楼梦引子+终身误+枉凝眉红楼梦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注释】1.开辟鸿蒙──指盘古开天辟地。鸿蒙,古人设想中大自然的原始混沌状态。神话传说:最初宇宙混沌(即鸿蒙)如鸡蛋,盘古生在其中,有一万八千岁。他头顶阳清往上举,脚踏阴浊往下踩,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过了一万八千年,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故天地相去几万里。(见《太平御览》卷二引三国吴·徐整《三五历记》)2.情种:即所谓情痴,感情特别深挚的人。3.风月情:风月本指美好景色,引申为男女情事。以欠债还债为喻,是说爱情不免总要付出痛苦的代价。4.奈何天:良辰美景令人无可奈何的日子。意思是说,这里光景奇绝,令人不知如何述好。这是借汤显祖《牡丹亭》中“良辰美景奈何天”的意思。汤剧中“奈何”之义,本《世说新语•任诞》:“桓子野每闻清歌,辄呼‘奈何!'谢公曰:‘子野可谓一往有深情。'”5.遣:排遣。愚:自谦词。衷:衷曲,情怀。6.怀金悼玉:“金”指代薛宝钗,“玉”指代林黛玉。以薛、林为代表,实际上把“薄命司”的众女儿都包括在内。曲子的作者说他怀念存者,伤悼死者,故演岀此《红楼梦曲》。程高本改“怀”为“悲”,是只求句顺、不察原意的妄改。金、玉又解:“金”指金陵。“玉”为“玉人”的省略,典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容止》:“裴令公(裴楷)有儁容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又《晋书·卫玠传》:“(卫玠)年五岁,风声秀异……总角乘羊车入市,见者皆以为玉人,观之者倾都。”后世多用以誉称美女。如唐·元稹《莺莺传》:“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故“金玉”暗指金陵十二钗。【赏析】此曲是《红楼梦》十二支曲的序曲,它以演唱者的身份,说明之所以要谱写这套《红楼梦》组曲(同时也隐寓为什么要写这部《红楼梦》小说之意),是为了悲悼金陵十二钗的悲惨命运。它以曲的形式,与前文“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二幅画和十二首诗互为补充,犹如为金陵十二钗提前写好的悼词。《红楼梦曲》十二支,加上前面的引子和后面的尾声,共十四支曲子。中间十二曲,分咏7

1金陵十二钗,暗寓各人的身世结局和对她们的评论。这些曲子同《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一样,为了解人物历史、情节发展以及四大家族的彻底覆灭,提供了重要线索。曲子是太虚幻境后宫十二个舞女奉警幻之命,“轻敲檀板,款按银筝”唱给宝玉听的。宝玉拿着《红楼梦曲》原稿,“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但听了以后,仍不知道它说些什么。宋元说唱艺术在演唱时的第一个曲子通称引子。在这里,它用以概说此曲创作的缘由。《红楼梦》中“把笔悲伤说世途”(脂评中诗句)的第四回,被安排得仿佛是一个插曲;而在第五回中则通过警幻的册籍和曲子点出《金陵十二钗》和《红楼梦》两个书名,暗寓众多人物的命运身世,常常强调一个“情”字,借这种手法,造成此书“非伤时骂世之旨”、“毫不干涉时世”,只为“闺阁昭传”、“大旨不过谈情''的假象。这正如脂砚斋在小说楔子的批语中所说的“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脂批还指岀,“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是不少的;他提醒“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我们只有透过“情种”、“风月情浓”之类“烟云模糊处”,于假中见真,知道人物的身世命运都必然受他们所生活的那个社会所制约,从中看出这个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才能正确理解这部伟大小说的价值。小说强调“情”,在当时还有其正面的积极意义,那就是宣扬了有民主性的人本主义思想,以此作为对封建统治重要思想支柱的反动理学的批判和否定。所以《红楼梦》又有一《情僧录》的别名。这与清初洪昇《长生殿》(小说在十七、十八回中点过它一折《乞巧》的戏)《引子》中也将全剧情节归结为“情而已”是一脉相承的。“怀金悼玉”一句,过去被一些人作了曲解,说“金”与“玉”并非指宝钗与黛玉,以为曹雪芹不可能怀念宝钗那样的人物,甚至不可能那样写,这未免武断。要知道,两个半世纪前的作者曹雪芹,不可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他所描写的人物;他对人物的爱憎,也不可能不受其时代和阶级偏见的限制,因而也就不可能与我们今天对这些人物形象所作的分析和所持的褒贬态度完全一致。比如对宝钗、凤姐一类人物,作者在讥贬或暴露其短处的同时,不是又十分欣赏其学识,爱慕其才干,惋惜其迷惑,悯侧其不幸么!他在无情地揭露和控诉这个罪恶的封建大家庭的同时,不是又流着辛酸的眼泪,对它表示深深的留恋么!但是,尽管如此,曹雪芹并不是从自己的爱憎好恶出发,把这个写成“好人”、那个写成“坏人"的。相反,他常常不得不违反自己的阶级同情和主观意愿,把他们写成现实生活中原来所应有的那样。这是曹雪芹之所以成为伟大作家的原因。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注释】1.金玉良姻:符合封建秩序和封建家族利益的所谓美满婚姻。小说中曾写薛宝钗的金锁“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上面所錾的两句吉利话与贾宝玉出生时衔来的那块通灵玉上“癞僧所镌的篆文”7

2“是一对儿”(第八回)。薛姨妈也说“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第二十八回)。所以,又特指宝玉与宝钗的婚姻,隐寓贾母、王夫人等人都认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婚姻是良缘。2.木石前盟:指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作者虚构宝、黛生前有一段旧缘和盟约:绛珠草为酬报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之惠,要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这两句与宝玉曾在梦中喊骂“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第三十六回)的话相似,但“俺只念木石前盟”应是摹写宝玉婚后所说的话。此句隐寓贾宝玉最爱的将是林黛玉。3.“山中高士”句:隐寓貌似高人逸士而又外表漂亮的薛宝钗。“世外仙姝”句:隐寓酷似世外仙女而孤苦伶仃的林黛玉。5.齐眉举案:即“举案齐眉”。典出《后汉书·梁鸿传》:梁鸿每日外出为人舂米,每归,其妻都将饮食放在案(托盘)中,然后“举案齐眉”,请梁鸿用餐。后即以喻夫妻相敬相爱。这里却隐寓薛宝钗嫁给贾宝玉只是薛宝钗的一厢情愿。此曲以贾宝玉的口气,预示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悲剧:二人虽然成了亲,但因贾宝玉念念不忘林黛玉,使二人成了名义夫妻。【赏析】这首曲子从贾宝玉婚后仍不忘怀死去的林黛玉,写薛宝钗徒有“金玉良姻”的虚名而实际上则终身寂寞。曲名“终身误”,就包含这个意思。象征着封建婚姻的“金玉良姻”和象征着自由恋爱的“木石前盟”,在小说中都被画上了癞僧的神符,载入了警幻的仙册。这样,宝、黛的悲剧,贾、薛的结合,便都成了早已注定了的命运。这一方面固然是作者悲观的宿命论思想的表露,另一方面,也曲折地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在封建宗法社会中,要违背封建秩序、封建礼教和封建家族的利益,去寻求一种建立在共同理想、志趣基础上的自由爱情,是极其困难的。因此,眼泪还债的悲剧也像金玉相配的“喜事'‘那样有它的必然性。然而,封建压迫可以强制人处于他本来不愿意处的地位,可以使软弱的抗争归于失败,但不可能消除已经觉悟到现实环境不合理的人更加强烈的反叛。没有爱情的“金玉良姻”,无法消除贾宝玉心灵上的巨大创痛,使他忘却精神上的真正伴侣,也无法调和他与宝钗之间两种思想性格的冲突。“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结果终至于一个万念俱灰,弃家为僧;一个空闺独守,抱恨终身。所谓“金玉良姻”,实际是“金玉成空”!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曹雪芹的思想倾向和他对封建传统观念大胆的、深刻的批判精神。《红楼梦曲》在形式上是个全新的创造。曲,有南北之分,北曲在元代最盛行,元杂剧皆用此,韵依《中原音韵》,语言俚俗活泼,潇洒圆溜,较之诗词,又更重节奏声情,句式常有累累如贯珠者。7

3曹雪芹在这里,釆用的便是这种传统形式。但其所作,曲牌格式又非北曲所原有。清乾隆时编有《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一书,收北曲曲牌计五百八十一个,其中并无《终身误》、《枉凝眉》、《恨无常》等等。可见这里十二曲的曲牌名和格式,完全是曹雪芹根据人物特点和命运,自创自拟的。故有脂批云:“语句泼撒,不负自创北曲。”作者的祖父曹寅本擅长北曲,有撰著多种,家学渊源,曹雪芹于工诗善画外,也不愧为作曲的高手。枉凝眉一个是阎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说明】这首曲子从宝、黛的爱情理想因变故而破灭,写林黛玉的泪尽而逝。曲名“枉凝眉”,意思是悲愁有何用,也即曲中所说的“枉自嗟呀”。【注释】①阊苑(langyuan浪院)仙葩(pd趴):指林黛玉,她本是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周苑,传说中神仙所住的地方。仙葩,仙花。②美玉无瑕:指贾宝玉,他本是赤瑕宫的神瑛侍者(瑛,玉之光彩)。同时也赞他心地纯良洁白,没有那种儒臭浊气。瑕,玉的疵斑。③虚化:成空,化为乌有。戚序本误作“虚花”,变动词为名词;程高本敌作“虚话”,变心事为明言;甲戌本经涂改。今从庚辰本。④“一个枉自”二句:一个独自悲叹唏嘘而无能为力(指黛玉),一个老是记挂着对方也白费心思(指宝玉)。很显然,这里说的就是脂批所提示的后来宝玉惹祸离家,流落他纟事。这一突然打击是促使病中黛玉死的主要原因。嗟呀,因悲伤而叹息。牵挂,在情况不明时,对人的悬念。它与前晴雯判词中“多情公子空牵念”的“牵念”以及后面写探春的《分骨肉》曲中“奴去也,莫牵连''的“牵连"意思相同。⑤水中月、镜中花:都是虚幻的景象。说宝、黛的爱情理想虽则美好,终于如镜花水月一样,不能成为现实。⑥“想眼中”三句:曹雪芹八十回后原稿中有《证前缘》一回(靖藏本第七十九回批),写黛玉“泪尽夭亡”。从多方面线索确知,“贾府事败”、“树倒瑚缽散”的变故,发生在秋天。所谓“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林黛玉因宝玉的获罪而恸哭,自秋至冬,自冬历春,她的病势迅速加重。“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还没有到第二年的夏天,她就用全部泪水报答了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实现了眼泪还债的诺言。故曲中所写“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并非泛泛之言。秋流到冬尽,程髙本无“尽”字,为后人所删。有人以为无“尽”字更妥,笔者以为不然。即使从句式的音节上看,亦当有。故从甲戌、戚序诸脂本。【评解】7

4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的完全不一样。在第八十回后的原稿中,黛玉之死与婚姻问题无关。她既不是死于外祖母及其周围的人对她的冷淡厌弃,或者在给宝玉娶媳妇时选了宝钗,也不是由于误会宝玉对她薄幸变心(如果说,这种误会曾经有过的话,也早已成为过去)。黛玉的“泪尽”,原因更重大、深刻、真实得多。那就是后来发生了对全书主题和主线起决定作用的大变故——脂评称之为“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贾家之败”(见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批)。它包括着获罪、“抄没、狱神庙诸事”(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批)。这个突然飞来的横祸降于贾府,落到了宝玉等人的头上,因而也给黛玉以致命的一击。宝玉被迫出走,黛玉痛惜忧忿,却无能为力,她为宝玉的不幸而不幸,因宝玉的受苦而受苦,她日夜悲啼,毫不顾惜自己,终至将她衰弱的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感情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黛玉之死非续书所写那样,这一点证据甚多。第二十五回中凤姐一次当众与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她还指着宝玉对黛玉说:“你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还是根基配不上?模样儿配不上,是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众人听了一齐笑起来,黛玉红了脸,不言语,连李纨都说:“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对于这段描写,读过作者全稿、已知人物将来结局的脂砚斋是怎样批的呢?他说:“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对少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甲戌本)庚辰本作“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批者、作者皆为〔谓〕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我也要笑”。作者自己对宝黛之成为配偶是否怀疑,看书人、批书人如何预料,我们都不必去管它,问题是这里说:“贾府上下诸人”“皆信定”宝玉、黛玉将来是“一段好夫妻”。试问:续书中施“调包计”的贾母、凤姐(还有人以为作主的应是贾政、王夫人),他们在不在“贾府上下诸人”内?倘原稿也像续书那样写法,脂砚斋会不会说那样的话?可见,“岂其不然”——说二玉不能成夫妻,正是出于“贾府上下诸人”始料所未及的原因。在上一首写宝钗的曲子中,同时写了宝玉不忘死去的黛玉;在这一首写黛玉的曲子中,只写宝玉“空劳牵挂”,竟无—字涉及宝钗。这没有别的缘故,就是因为宝钗的终身寂寞与黛玉有关,黛玉的枉自悲愁与宝钗无关。以续书所写《苦绛珠魂归离恨天》与此曲的后半对照,竟无一语能合。续作者为了在安排他自以为相当巧妙的情节时不至于遇到任何困难,就先使宝、黛这两个性情“乖僻”、不好对付的逆叛者,变成可以任人摆布的木偶人;一个无意中听说一句“宝二爷娶宝姑娘的事情”,就在“急怒”之下迷了“本性一个莫名其妙地失了玉便成为“疯癫”。于是,他们最后次见面时,“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第九十六回),然后各自走开。这样,就以“一个傻笑,一个也傻笑”,代替了“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写黛玉死时,有“吐血”,有“晕倒”,有“喘气”,有“发狠”,有“回光返照”,有“浑身冷汗”,有“两眼一翻”……而独独没有流泪。倒是宝玉后来流了不少眼泪。这样,就使这支曲子的末句也非改写不可了。但是,说也奇怪,黛玉刚死,宝玉便“病势一天好似一天”(这时,再不必担心他会执拗,反抗,向黛玉表白,使续作者为难了。倒是一直让他傻下去,文章不好做),于是就让他到灵柩前去痛哭一场。到容许他清醒的时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宝玉一到,想起未病之先(原文如此!),来到这里,今日屋在人亡,不禁号啕大哭。想起从前何等亲密,今日死别,怎不更加伤感!……哭得死去活来。”(第九十八回)这就是所谓“病神7

5瑛泪洒相思地然而,这样就使人更糊涂了:难道曲子末几句是说宝玉的?难道黛玉所欠的“泪债”早偿过了头,现在反而要宝玉找还给她?她归离恨天如何向警幻交账呢?难道能把宝玉的眼泪也算在内?倘若说,宝玉的“牵挂”是指他婚后终不忘黛玉,那么,另一个又如何还能“嗟呀”呢?倘若说,曲的末句是指黛玉平日总爱哭,那么,她来到贾家已经多年,怎么说她的眼泪流不到一年就要流光呢?何况,我们也未见黛玉接连不断地天天流泪呀!八十回以前,她眼泪流得最多的,也还是因为宝玉被贾政打得半死,吃了大苦头的那一次。那一次黛玉为宝玉整天“抛珠滚玉”地流泪,正是为后来流更多的眼泪伏下的重要一笔。曹雪芹写黛玉“还泪”的原意,在第三回脂批中说得最清楚。宝、黛初见时,一个因对方没有通灵玉而狠命摔玉,骂这玉“连人之高低不择”;一个则因之而流泪,说“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这里脂批说:“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应知此非伤感,还甘露水也。”指出了黛玉这种“体贴”“知己”的心思和痛惜其自毁而引咎自责的落泪,就是“还债”。戚序本保存的一条脂评,更点出它对整个悲剧的象征意义: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已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所谓“离恨”,实即愁恨、怨恨、憾恨,石头有被弃置的憾恨,黛玉也有被收养的身世之感。但她的泪偏不因自身的孤凄而落,而为怜惜石头的被摔和宝玉的“不自惜”而落,作为宝玉的“知己”,这种“千方百计为之惜”,就是“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的原因,也即所谓“春恨秋悲皆自惹”。这说得还不清楚吗?批书者若未读过八「回以后的原稿,是无从这样说的。眼泪“至死不干”,正合曲中之所言;自身“万苦不怨”,才可称得上真正的“报德”。袭人劝黛玉说:“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个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你伤感不了呢。”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脂批说:“后百十回(原稿回数)黛玉之泪,总不能岀此二语。'‘这就更无疑地证明黛玉最后是为宝玉“不自惜”的“这种行止”所闯下的祸而流尽眼泪的。也正因为如此,宝玉才终身不能忘怀他唯一的“知己”。说到这里,我们不禁想起了借阅过曹雪芹抄本《红楼梦》的明义来,他为小说题过二十首绝句,末首说: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就算明义看到的也只是八十回的本子,他也完全有可能从作者或其亲友中打听到后半部情节的梗概。我们只要稍加思索,就不难明白诗中用获罪被拘、因而不能保全“青蛾红粉”的石崇典故指的是什么了。此类证据还很多,后面有机会我们还要谈到。也可参见拙文《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收在《蔡义江论红楼梦》一书的33—64页,宁波出版社)的详述。总之,《红楼梦》情节发展,根本没有落入“梁祝”故事的窠臼,更不是要表现什么“三角”关系。7

6它始终是把悲剧的产生与封建大家族败落的原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原稿中,描写这种如风雨骤至的大变故的发生,必然是惊心动魄的一幕,而作者倾注了最大热情的宝、黛这两个人物的精神面貌,定会在这场可怕的狂风暴雨的雷电闪光中被照亮。其感人至深的艺术力量,决不会亚于作者描写晴雯的“抱屈夭风流”和宝玉的“杜撰芙蓉诔”。因为写晴雯之死的文字,只不过是为写黛玉之死的更重要的文字作引罢了。这一点,脂批说,“试观《证前缘》〈原稿写黛玉之死)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靖藏本第七十九回批)。然而可惜,我们已不能看到这样精彩的文字了!这部伟大的小说成了残稿,这实在是我国文学史上无可弥补的损失!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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