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2084643
大小:3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2-09-05
《食用动物油脂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食用动物油脂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食用动物油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及其他食用动物油脂产品等。2.2产品种类食用动物油脂包括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等单一品种动物油脂产品及多品种混合动物油脂产品。2.3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8937食用猪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0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GB/T5009.32油脂中没食子酸丙酯(PG)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81猪油中丙二醛的测定GB/T5524动植物油脂扦样GB/T5530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GB/T5538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146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GB/T21927食品中叔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3373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SN/T1050进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2.4抽样
22.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或称量销售产品,优先抽取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2.4.2抽样方法、抽样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在流通环节抽样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独立包装。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分取后抽样数量不少于1.5L(kg)。所抽取样品中2/3为检验样品,1/3为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大包装产品另外加抽一个空包装或经企业确认盖章的标签。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抽样数量不少于1.5L(kg),且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中2/3为检验样品,1/3为复检用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3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抽样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独立包装。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分取后抽样数量不少于1.5L(kg)。所抽取样品中2/3为检验样品,1/3为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大包装产品另外加抽一个空包装或经企业确认盖章的标签。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L(kg))抽样数量不少于1.5L(kg),且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所抽取样品中2/3为检验样品,1/3为复检用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4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2.4.3抽样单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2.5检验要求2.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5。表2-5食用动物油脂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酸价GB10146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T5009.37GB/T55302过氧化值GB10146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T5009.37GB/T55383丙二醛GB10146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T5009.1814铅GB2762GB5009.12
55总砷GB2762GB/T5009.11-2003GB5009.11-20146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2760GB/T5009.30GB/T23373SN/T10507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2760GB/T5009.30GB/T23373SN/T10508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GB2760GB/T23373GB/T21927SN/T10509没食子酸丙酯(PG)GB2760GB/T5009.32SN/T10502.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2.5.2.1对总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开始采用GB5009.11-2014检测。
62.5.2.2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判定。2.6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2.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2.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