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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5
《高校xx年年终关账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高校XX年年终关账通知高校XX年年终关账通知各二级单位:为顺利完成XX年度财务决算及XX年预算编报工作,经报学校批准,按照惯例,财务处定于12月21日关账,XX年1月8日开账(即XX年12月21日至XX年1月7日不办理财务业务),现将关账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为真实完整反映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当年发生的经济事项应予当年核销,各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一支笔”及报账员要根据年初预算项目及工作安排对全年的部门项目经费报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21日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调整。2、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各项往来账,个人借款原则上不结转下年,应在12月23日以
2、前冲账报销。确因故需跨年度报销的借款,需由借款人写明原因和冲账时限,并报财务处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会计科。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借款,从次年起财务处将按有关规定停止该项目支付业务。各单位负责人及报账员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所借公款,特别是年限跨度较长的借款及实习借款。3、有关单位要做好已完工基建工程、安装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结算报账工作,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请抓紧办理工程决算和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4、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以保证学费收入足额清缴。5、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请于12月20日前交回。相应收入全部
3、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不得坐支,新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再行领取。凡先开票据给对方但款项未收回的单位和个人,请督促对方在12月20日以前将款项转到学校账户,如款项不能及时到位的,必须将原票据追回。财务处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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