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度文库案看避风港原则在中国的实际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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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百度文库案看避风港原则在中国的实际运用从百度文库案看避风港原则在中国的实际运用摘要百度文库案使避风港原则成为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避风港原则在中国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诸如概念上带有漏洞,规定上的模糊性和原则性,司法实践中缺乏实际操作性等问题,避风港原则在主观适用条件“不知”、“没有合理理由应知”的认定以及在客观适用条件上权利人、非盈利等判断标准。针对应用现状,建议立法者采用完善立法、对服务对象实行间接实名制、应用先进软件、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等措施,改善避风港原则在我国实际应用中的状况。关键词:百度文库案;避风港原则;适用条

2、件从百度文库案看避风港原则在中国的实际运用从百度文库案看避风港原则在中国的实际运用摘要百度文库案使避风港原则成为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避风港原则在中国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诸如概念上带有漏洞,规定上的模糊性和原则性,司法实践中缺乏实际操作性等问题,避风港原则在主观适用条件“不知”、“没有合理理由应知”的认定以及在客观适用条件上权利人、非盈利等判断标准。针对应用现状,建议立法者采用完善立法、对服务对象实行间接实名制、应用先进软件、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等措施,改善避风港原则在我国实际应用中的状况。关键词:百度文库案;避风港原则;适用

3、条件XX年9月,X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案件,由著名作家韩寒微代表的作家联盟,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控告百度文库的侵权事件。诉讼的最终判决为,海淀区法院认为本案被告百度公司在事实发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制止侵权事实的继续发生,主观上存在过错,侵权事实成立。本案缘由出版界与韩寒、郭敬明、贾平凹等作家共同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该书呼吁作家走向联合,共同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1]。此次维权所针对的对象是就饱受争议的百度文库。XX年11月,“百度知道文档”测试版上线,后来发展为百度文库,其主要以收集各类文档材

4、料,免费提供给网友参阅为主要功能。伴随百度的发展壮大,日益渐多的作品被免费上传。百度文库的的辉煌,在便利了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同时,给出版领域和原创文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讨百度书》中提到,百度文库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文档作品下载的免费服务,这无疑对中国文学原创造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的。这次事件在社会造成了广泛的影响,网络侵权问题也极大地受到关注。该问题被推到了法律保护问题的风口浪尖上,引发热议,在这其中避风港原则无疑成为其中的焦点。1.避风港原则的起源及在我国的吸收发展1.1避风港原则的起源伴随着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极大

5、地挑战了传统的出版方式,甚至,网络传播从根本上对作品的出版方式作了改变。伴随着改变的发生,与其相对应的制度和法律也将不能再适用。由此,众多国家对新出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先后颁布实施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出现的情况进行规定,、从而达到维护法律关系人之间利益的平衡的目的。避风港原则首次的出现是在美国的法院审判之中[2]。1993年,花花公子诉Frena案”在佛罗里XX法院进行司法审理。被告设立了一个收费的BBS,在用户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上传任何图片,原告受版权保护的图片也在这其中。被告在发现上述存在事实后,立马对其进行了删

6、除处理,原告随即对被告提起诉讼,指出被告侵犯了自身享有图片的展示权和发行权,被告在诉讼中辩称,诉讼相关的图片均为用户上传,与自身无关。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直接侵犯了原告对图片的展示权、发行权。此案中法院依据为传统版权保护中的“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要件,从而认可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属于严格的归责原则。显然这一判决是不科学的,其要求面对数以万计、亿计的用户和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尽完全注意义务、承担严格责任,这一要求是强人所难的,此次诉讼案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随后的1995年的“宗教技术中心诉Ne

7、tcom案”中就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该案中被告是一家网络公司,为BBS网站提供接入服务,原告享有版权的牧师布道被用户上传到了BBS网站,原告起诉BBS网站和Netcom公司侵犯其合法版权。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只建立了网络信息平台,平台资源被他人复制使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承担,必须依据其对侵权事实是否知晓。此判决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承担范围进行了新的界定,由此产生了该原则的雏形。1997年,美国提出《网络著作权责任限制议案》和《数字著作权阐释及科技教育议案》,主张对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范围惊醒限制,明确责任承担。虽然议

8、案未通过,但其中主张被之后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吸纳,该法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特定活动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限制,标志着该原则的正式确立。该原则设立的初衷为规范责任,让服务提供商免除后顾之后的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该法第512条规定了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当服务停供商被指侵权,而其只提供空间服务,与侵权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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