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

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

ID:6919923

大小:29.89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30

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_第1页
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_第2页
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_第3页
资源描述:

《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年版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开县XX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小清,职务:代镇长,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XX唐颂律师事务所刘朝阳律师。   因丁敬芬诉开县XX镇人民政府〖渝0234行初45号〗和〖0234行赔初8号〗两案,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一并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由于原告所主张的诉讼标的与答辩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故答辩人作为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罗家寨气田开发项目(开县境内)安全环保影响区房屋搬迁补偿工作,均为搬迁户与开县川东北天然气开发服务中心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

2、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和履行《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完成的。答辩人不是《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合同主体。答辩人作为一级政府,只是负责本案所涉及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因而,答辩人作为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   二、本案应为民事纠纷。在罗家寨气田开发项目(开县境内)安全环保影响区房屋搬迁补偿过程中,搬迁户与开县川东北天然气开发服务中心签订的《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均经过开县公证处公证。公证书表明:上述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3、因而,签订和履行上述《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应为民事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按民事纠纷提起诉讼。   三、本案原告所诉房屋全部补偿已由原告之父丁某父领取。原告所诉房屋实际由由原告之父丁某父修建,是丁某父主体房屋的附属结构。XX年房屋产权登记时丁某父将原告的户籍与丁某父分开,将本案原告所诉房屋分配给原告并进行了房屋确权登记。在罗家寨气田开发项目(开县境内)安全环保影响区房屋搬迁项目中,原告所诉房屋位于安全环保影响区外,本不符合搬迁条件。后经丁某父书面申请,主动要求将原告所诉房屋与丁某父名下的房屋一并拆除和注销。尔后,丁

4、某父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和本案原告所诉房屋作为一个标的物,与开县川东北天然气开发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房屋补偿全部费用。由此可知,本案原告所诉房屋全部补偿已由原告之父丁某父领取。本案中,丁某父代理本案原告与开县川东北天然气开发服务中心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原告房屋补偿全部费用的行为,无论是构成表见代理,还是构成无权代理,均构成原告与丁某父的债权债务纠纷,原告可以向丁某父主张返还不当得利之债,而不能通过上访或其它渠道试图获得重复补偿。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此致

5、开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开县XX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人:刘朝阳律师 XX年3月28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