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容对比分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容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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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dongao.com/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内容对比分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两个两种不同的投资形式,分别由两部法律来调整,内容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主要内容  1.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合作企业的组织

2、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任的,可以连任。http://www.dongao.com/  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

3、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3)合作企业的解散;(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3.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

4、其他方式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约定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4.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以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合作企业合同中可约定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http://www.dongao.com/可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

5、方式。  5.合作企业的期限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6.合作企业的解散  合作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

6、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7.合作企业的清算http://www.dongao.com/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也就是说,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作企业合同、章程的规定办理。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

7、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由合营各方按照分配的名额委派和撤换。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以由董事长委托副

8、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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