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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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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何区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性合营企业,合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合作企业,各方可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享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分担风险和亏损等。两者的具体区别请参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各自的实施细则。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国合资者与外国合资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其区别在于: (1)企业法律地位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法人,而且是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形式的法人;合作企业则不一定是法人,只有当其具备法人条件时,才可以依法核准登记为法人。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相当于一种合伙型的联营体。 (2)企业性质不同:合资企业各方投资应以货币计算股权比例,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而合作企业各方以货币以外的方式出资,无须以货币作价。 (3)利润分成不同:合资企业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
3、险和亏损。而合作企业的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而且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其投资,同时,中外合作者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基础而共同举办的企业。合作企业基本的法律特征,就在于它们契约式合营.合营的基础是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协商,就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在合作企
4、业合同的基础上设立并经营企业。这一特征使中外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相区别。合作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合营企业是股权式企业。二者不同之处在于:(1)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营各方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作企业组织形式有两种。法人型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型合作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作各方承担连带无限责任。(2)出资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合营各种方式的出资需折算成股金,以货币形式表示各方的投资比例。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则无须折合股金计算投资比例。(
5、3)利润分配与亏损及风险承担不同。合营企业中合营各方按其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作企业各方收益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4)投资的回收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各方在合营期满前不能回收投资。合作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5)企业经营期满后财产归属不同。合营企业合营期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合作企业合作期满.外国合作者已先行回收投资的,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6)组织机构及经营管理不同。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
6、经营管理工作。合作企业则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可以但不是必须聘任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作企业还可以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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