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第 八 章 利润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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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利润分配管理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几种常用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了解利润分配原则和股利支付程序。第一节利润分配概述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利润分配的结果,形成了国家的所得税收入,投资者的投资报酬和企业的留用利润等不同的项目,其中企业的留用利润是指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

2、未分配利润。由于税法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缴纳税款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看,财务管理中的利润分配,主要指企业的净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实质就是确定给投资者分红与企业留用利润的比例。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一)依法分配原则为规范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国家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要求、一般程序和重大比例。企业的利润分配必须依法进行,这是正确处理企业各项财务关系的关键。(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要正确处理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这两者的关系,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企业除按规定提取法定

3、盈余公积金以外,可适当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积累,这部分未分配利润仍归企业所有者所有。这部分积累的净利润不仅可以为企业扩大生产筹措资金,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供未来年度进行分配,起到以丰补歉、平抑利润分配数额波动、稳定投资报酬率的作用。(三)兼顾职工利益原则企业的净利润归投资者所有,是企业的基本制度。但企业职工不一定是企业22的投资者,净利润就不一定归他们所有,而企业的利润是由全体职工的劳动创造的,他们除了获得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以外,还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净利润的分配,如在净利润中提取公益金,用

4、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公益金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职工对这些福利设施具有使用权并负有保管之责,但没有所有权。(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企业利润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收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适应,即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这是正确处理企业与投资者利益关系的立足点。投资者因投资行为,以出资额依法享有利润分配权,就要求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不搞幕后交易,不帮助大股东侵蚀小股东利益,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投资者,任何人不得以在企业中的其他特殊地位谋取私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

5、的利益。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一)非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非股份制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

6、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是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必要条件。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为基数,按10%提取。即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借方余额时,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基数为: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借方)余22额,若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时,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基数为本年净利润,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在计算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时计入。当企业法定盈余

7、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按规定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3.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是以法定盈余公积金相同基数的5%—10%计提的职工公共利益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本年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即为企业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照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确定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例9—1】某公司1995年初未分配

8、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为37万元,1995年发生亏损100万元,1996—2000年间的每年税前利润为10万元,2001年税前利润为15万元,2002年税前利润为4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40%,盈余公积金(含公益金)计提比例为15%。要求:(1)2001年是否交纳的所得税?是否计提盈余公积金(含公益金)?(2)2002年可供给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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