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学校临时人员进用及运用要点概要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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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学校临时人员进用及运用要点概要大綱壹、前言貳、辦理依據參、要點內容說明肆、結語2壹、前言行政院為保障各機關所進用之臨時人員之勞動權益,並為使臨時人員回歸其臨時性工作本質,爰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行政院將臨時人員納入適用勞基法之政策,係為保障現有臨時人員之權益,請各機關謹慎、妥適辦理,未來並將依上開要點規定,賡續落實照顧臨時人員及禁止臨時人員不當使用等政策。3一、本要點之訂定目的及相關用詞之涵義問題一、以委外、人力派遣方式至機關服務之人員是否屬於

2、上開臨時人員定義之範圍?答案:不是機關之臨時人員。委外、人力派遣係屬機關與外包廠商、人力派遣公司間之承攬契約,而非機關與人員間之僱傭契約、因此也非屬臨時人員範疇。問題二、以業務費進用,但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並送銓敘部備查有案者是否屬於上開臨時人員定義之範圍?答案:不是機關之臨時人員。因是類人員現行係適用約聘僱法規,且未來納入「聘用人員人事條例」之適用範圍,因此非屬臨時人員範疇。7一、本要點之訂定目的及相關用詞之涵義主管機關:指行政院所屬各一級機關、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及

3、臺灣省諮議會。經費核撥機關:指就主管業務編列專款補助特定用途或委託研究計畫經費之機關。例如:1、國科會專案補助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執行科學技術研究工作2、勞委會專案補助縣市政府進用外勞檢查員。8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6月10日勞資2字第0970125625號函: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與各該機關是否具有勞雇關係,以具有下列特徵判斷之:(一)人格之從屬性,即負有勞務給付義務之一方,基於明示、默示或依勞動本質在相當期間內,對於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務給付內容不能自行支配,而係從屬於勞務受領者決定之。具

4、體言之:即服從事業單位內之工作規則、服從指示、接受檢查及制裁之義務。(二)經濟上之從屬性,即受僱人,非為自己之營業而勞動,而係從屬於他人,為他人之目的而勞動。公部門各業臨時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依上述原則認定之。勞委會重要函令(一)9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6月23日勞動1字第0970130317號令略:核釋本會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公告所稱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範疇,不包括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勞委會重要函令(二)10勞委會重要函令

5、(二)11二、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下列業務為限:(一)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定期契約性質工作認定標準:臨時性無法預期之非繼續工作,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短期性可預期於6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工作。季節性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9個月以內者。特定性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勞工主管機關核備。12二、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下列業務為限:(二)因機關組織特性、

6、特殊業務需要,於本要點生效前經行政院核定進用臨時人員辦理之工作。定期契約業務行政院核定業務OR※例如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之工作人員、及依國立大專校院行政人力契僱化實施原則進用之契僱人力13二、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非行使公權力業務行使公權力業務辦理公文收發工作、首長駕駛對違規案件開立罰單等處分圖書管理、資料蒐集道路交通取締、逕予拖吊政令宣導、外籍勞工諮詢服務於查核外勞使用時逕予開立罰單高速公路收費現場稽核、查核、查緝問題:何謂行使公權力?答案:依最高法院80年台上字第525號判決意旨

7、,所謂行使公權力,係指公務員居於國家機關之地位,行使統治權作用之行為而言。並包括運用命令及強制等手段干預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行為,以及提供給付、服務、救濟、照顧等方法,增進公共及社會成員之,以達成國家任務之行為。14二、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問題一:臨時人員為何不得行使公權力?答案:一、臨時人員與機關之法律關係屬私法契約,與公務人員與國家產生公法上之法律關係不同。二、機關雖可將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惟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行政機關須依法規使得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臨時人員之進用非依法令依據,自不

8、宜委由渠等辦理行使公權力之業務。三、臨時人員如以機關名義行使公權力,其所作成之行政行為,雖可認為有效,惟如有違法,所衍生之行政責任將無從歸屬。如一但發生違法疏失時,是否屬於國家賠償法公務員責任之範疇?其他如刑法、行政罰法等諸多法律之行式及行政責任亦難釐清。15二、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問題二:現有已從事行使公權力業務之臨時人員如何處理?答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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