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鹿特丹规则_下承运人责任与义务变化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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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7期国际经济法《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与义务的变化及其影响冷柏军姚新超摘要:与以往的国际公约相比较,《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将探讨该规则下承运人责任与义务规范的变化及其影响,以期为贸易商提供因应策略参考。关键词:《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与义务;索赔人(货方)一、引言200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截至2010年上半年,已经有包括美国、法国、荷兰、挪威等21个航运大国和贸易大

2、国签署了该公约。如果该公约生效并获得航运大国和贸易大国的认可,则预示着国际航运立法、国际贸易运输及国际贸易结算惯例等将发生重大变革并产生相应的影响。作为国际贸易运输的一方当事人,贸易商除了应熟悉该公约关于货方的权利义务外,还应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承运人的权利义务有所研究,以便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切实维护自身利益,行使其对承运人的各项权利。本文就承运人在《鹿特丹规则》下的责任与义务及其影响予以探讨,以期使贸易商对其有所“知彼”,制定相应的因应策略。二、承运人的界定及其内涵承运人与货方是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历来是国际运输公

3、约规范的最核心内容。但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因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与实际从事运输的承运人往往并不是同一人。另外,一批货物的国际运输还需要如仓储、港口、装卸等业务辅助人的配合才能完成。就出现了究竟由谁对货主承担责任、谁可以享受相关的免责事项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完整、准确地调整参与国际贸易运输有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鹿特丹规则》对相关名词定义予以界定,其中包括对承运人的界定,将承担运输责任的一方进一步界定为承运人、履约方和海运履约方。依《鹿特丹规则》第1条的规定,“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履约方”是指承运人以外的,履行或[基金项目]本文为对外经济贸

4、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项目《国际贸易实务惯例最新发展及其应用》(立项号:73200006)和《国际贸易运输惯例的发展趋势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立项号:73200020)的成果之一。冷柏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100029电子信箱:lengbojun@uibe.edu.cn;姚新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169-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7期承诺履行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下有关货物接收、装载、操作、积载、运输、照料、卸载或交付的任何义务的人,以该人直接或间接在承运人的要求、监督或控制下行事为限,但不包括不由承运人而由托运人、

5、单证托运人、控制方或收货人直接或间接委托的任何人;“海运履约方”是指凡在货物到达船舶装货港至货物离开船舶卸货港期间履行或承诺履行承运人任何义务的履约方,内陆承运人仅在履行或承诺履行其完全在港区范围内的服务时方为海运履约方。《鹿特丹规则》的上述界定旨在将订约承运人(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以外的实际履行承运人义务的各有关方都包括在运输责任人的范围内,以图解决如何调整“门到门”运输中除了承运人以外的众多责任人这一问题。与《汉堡规则》的“实际承运人”相比较,“履约方”的界定其外延更广,其中包括港口经营人、其他相关运输辅助人及独立合同人等,并且他们要承担承运人的

6、责任,同时享受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及各项抗辩权利。因此,这一规范解决了与国际贸易运输有关的各种运输辅助人及独立合同人的定性问题,即他们属于承运人的范畴。这将使作为货主的贸易商比较容易地确定谁是货物损失的责任承担者。而“海运履约方”的界定则只限定在海上运输时属于“承运人”的范畴,享受海运承运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将为货方确定货物损失的责任进一步缩小了范围。三、独特的承运人责任基础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指规定承运人对其运送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应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或制度。承运人责任基础在相关国际公约中始终处于一个核心地位,决定着货物运输公约的基本特征和

7、价值取向,也是货方最为关注的问题。《鹿特丹规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了一个新的承运人责任基础。该规则构建的承运人责任基础,既不是《海牙规则》的不完全过错责任制,也不完全是《汉堡规则》的推定过错责任制,而是在平衡船货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吸收了这两个公约的合理成分,形成了独特的承运人责任基础。(一)管货义务实行承运人完全过错推定《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的管货义务实行推定完全过错原则。该规则第17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如果索赔人证明: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或者造成、促成了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事件或情形是在第四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期内发生的,承运人应对

8、货物灭失、损坏和迟延交付负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证明,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原因或原因之一不能归责于承运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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