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视野下无单放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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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鹿特丹规则》视野下无单放货问题  一无单放货问题的由来凭单放货是与提单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及航运实践所共同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下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承运人有义务向正本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有权拒绝未提供正本提单的交货请求。在签发了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情形下,交货时”认单不认人”的特点更为突出。这是由提单的物权凭证性质和提货证明的功能所决定的①。因为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枢纽地位,被誉为推动国际贸易从实物贸易走向单证贸易的天才工具②。提单的信用就是国际贸易特别是单证贸易赖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实践中的情况是现代航运技术的发展、理货

2、程序的高效化大大提高了货物的运输周转效率,而提单处于贸易领域的不断流转之中,致使货到而单未到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还按照凭单交货则对船货双方均为不利,实践的做法是承运人在接受保函的情况下凭副本提单放货。据粗略估计班轮运输中存在着15%左右的无单放货情况,在租船运输中可达50%。某些重要的商品如矿物、油类货物的运输几乎是100%的无单放货③。”无单放货的初衷是为了加速货物的流转,便利交易的顺利进行,是为了克服提单流转制度中存在的弊端的一种无奈选择”④。6《鹿特丹规则》视野下无单放货问题  一无单放货问题的由来凭单放货是与提单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法

3、及航运实践所共同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下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承运人有义务向正本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有权拒绝未提供正本提单的交货请求。在签发了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情形下,交货时”认单不认人”的特点更为突出。这是由提单的物权凭证性质和提货证明的功能所决定的①。因为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枢纽地位,被誉为推动国际贸易从实物贸易走向单证贸易的天才工具②。提单的信用就是国际贸易特别是单证贸易赖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实践中的情况是现代航运技术的发展、理货程序的高效化大大提高了货物的运输周转效率,而提单处于贸易领域的不断流转之中,致使货到而单未到的

4、情况时有发生,此时还按照凭单交货则对船货双方均为不利,实践的做法是承运人在接受保函的情况下凭副本提单放货。据粗略估计班轮运输中存在着15%左右的无单放货情况,在租船运输中可达50%。某些重要的商品如矿物、油类货物的运输几乎是100%的无单放货③。”无单放货的初衷是为了加速货物的流转,便利交易的顺利进行,是为了克服提单流转制度中存在的弊端的一种无奈选择”④。6二《鹿特丹规则》对可转让运输单证无单放货问题的规定副本提单加保函只是实践中所采取的办法,而相关的国际公约则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规定,《鹿特丹规则》在第9章货物交付中则做出了规定,力求统一对该

5、问题的法律规定。概括公约第47条第2款关于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之规定的内容是:(一)公约承认的可无单放货的条件是可转让运输单证或电子记录上明确规定可以不提交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交货。(二)有相关原因导致的交货困难:单证持有人未能在期限内主张提货或承运人无法确定权利人身份。(三)承运人可依次向托运人、单证托运人发出指示,请求其对货物交付发出指示。(四)承运人按照托运人、单证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免除其运输合同下交付货物的义务。(五)承运人执行托运人或单证托运人的指示的,可要求其提供适当担保并可向其追偿因执行此种交付指示而遭受损

6、失的赔偿责任。三对《鹿特丹规则》规定的评价6公约参考航运的惯例和有关各国立法的做法,创设了货物交付的专章规定,体现了对交货这一环节的关注。其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公约关于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无单放货的规定在整个公约中最具争议,可能会阻碍公约的生效适用。正如我国代表团所担心的那样:新规则所带来的问题要比起欲解决的问题可能更多。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可转让运输单证下无单放货制度的看法相对一致,认为难以达到便利交易、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理由归纳如下:(一)公约的规定影响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流通性及物权凭证作用,从而可能动摇国际贸易融资跟单信用证的习惯基础⑤:提单作为

7、运输合同的证明、物权凭证,已得到普遍认同,并成为银行介入国际贸易领域提供融资服务的重要依据,维系着航运经济的运营,一旦这种提单信用基础被颠覆,提单的法律功能丧失,国际贸易信用证欺诈问题愈演愈烈。很难想象能有一项新的体系模式能够取代之并能发挥出比信用证更好的作用。(二)无单放货问题尚未严重到需要一种对传统提单制度进行变革且未被实践检验的方式来取代。一方面,记名提单及海运单等不可转让运输单证的使用愈来愈多,无单放货问题已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另一方面,通过副本加保函放货的做法也可以有效的缓解货到单未到的问题⑥。此外,若国际贸易的双方在合约中明确规定

8、采用电放的形式交货的,也不必要对传统的提单功能予以否认⑦。(三)缺乏可操作性:经过多长时间可以视为无人提货?承运人如何确定贸易领域中不断变化的单证持有人?单证流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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