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

ID:5904967

大小:108.0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7-11-16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_第1页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_第2页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_第3页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_第4页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十六章 诉讼保障机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六章诉讼保障机制第一节保全新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新法第101条:“利害关系

2、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102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103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3、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104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105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二节先予执行一、先予执行的概念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裁判生效以前,基于申请人生活上或者经营上的急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行给付申请人一定的财物或者实施、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一种诉讼制度。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先予

4、执行的适用范围(二)先予执行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先予执行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当事人不服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准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三、先予执行的担保和赔偿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甲乙因借款纠纷诉到法院,甲怕乙没有偿债能力,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其申请,将乙家中的冰箱、彩

5、电扣押,并责令乙10日内还款,否则就将电器变卖。下列有关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中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B、法院可裁定财产保全的范围超过请求的范围。C、法院用诉讼保全的裁定限令被告还款是错误的。D、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正确的。C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B、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D、复议期间不停

6、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A第三节对妨害民事 诉讼的强制措施一、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审判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故意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其继续妨害的强制手段的总称。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一)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二)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三)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增加二条,作为第112条、第113条第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

7、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二)训诫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

8、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三)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四)罚款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五)拘留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