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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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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离职辞退暂行规定为了规范对公司员工离职、辞退工作的管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合法的原则,办理员工离职辞退手续。任何员工离职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辞退员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一)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本人不再提出续约的;(二)员工突患疾病或残疾,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员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四)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又不满意公司调整的岗位的;(五)其他
2、理由提出辞职的。三、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公司可予以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二)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弄虚作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八)在部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位于被淘汰人员之列,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道德败坏,品行不端,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十)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员工离职程序(一)员工提出离职,必须在三十日前提出。(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分管副总填写意见,交人事部门审核。(三)人事部门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四)办理工作、工具、图纸、资料、财物等交接手续,结算工资和保险待遇,终结劳动合同。五、员工辞退程序(一)一般员工由所在工作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辞退意见,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人事部
4、门审查核实。(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需由人事部门写出辞退意见,报总经理审批。3(三)对于因本规定第三条第(八)、第(十)款被辞退的员工,人事部门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其他原因辞退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本人。(四)被辞退员工应如实填写退职表,并做好工作、工具、图纸、资料、财物等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结算工资和保险待遇,终结劳动合同。(五)被辞退员工对公司辞退决定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递交相关意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报总经理处理。六、公司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辞退员工的,由公司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给公司和员工造成损
5、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本规定由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年*月*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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