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6059077
大小:372.16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6-20
《法国管理国有企业的主要做法.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业实现计划目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从国有企业所发挥的作用看,国有经济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基础。(戴棒英执笔)附表国有企业在各行业分布情况l9ge年平均人数的行行业工资雇佣者企业个数职工人数业分布%万人%农、林、渔2O145811.128.065.2农产品和食,1二业2894340.748.581.9能源·37—9542314.625。4979.5巾间产品、jI,225l6652312.4Iz7.114.1专J1j设备工业9415138211.31O1.5214.9家用设备工业1292730。75.9915.5地面交通材科16983627.336.9226.6消费品工业68252
2、852.0107.712.3建筑、_[程和农业36486124.99商、f『,'237250391.9215.641.2交li123733423525。077.0043.4商j服务、973748215。G318.9O2.3保险344072730】6.0025.5金融组织305l5972311.944.3936.0非商业悱服备26334912。0554.910.6合计22681338785100.01£66.487.2法国管理国有企业的主要做法一、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法国把国有企业分成两大类:垄断行业地位的国有企业和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垄断性地位的国有企业,所处行业高度集中,企业规模
3、大,其中国有企业占的比重大。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属于这类情况。这类基础设施部门要求的投资多,存在着规模效益或网络效益,使其具有垄17断性质,进而要求国家所有。竞争性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各部门中占有的比重很小,这类部门一般不需要集中,私人企业有一定规模也可以进入这类部门,例如汽车制造行业中国营雷诺公司和私营标致公司两家并存。在这类行业中国有企业的存在,或因其发展研究费支出较多(如计算机、电子、航空);或因产品的必要性(如武器);或因某一阶段亏损问题(如钢铁);或因几次国有化运动造成的历史原因。对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在管理形式上,采取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政府对企业行使权力
4、时,不凭主观意志,而是依据市场规律进行。在组织人事方面,这类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命。在投资方面,国家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基金组织”,控制企业的借债规模。国家每年确定一个额度,在这个总规模下,控制项目,考虑资金渠道,依据企业收益决定利息率,考虑项目对该企业的影响及整个经济的影响。在价格方面,政府对垄断性企业的价格进行干预,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使其产品的价格与国际市场可作比较,防止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随意提高价格。在分配方面,企业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依法交税后,企业的留利比例一般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决定,大部分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小部分用于职工的福利和奖金。政
5、府每年对固有企业工人的工资水平提出调整框架,控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企业领导入在幅度之内确定工资水平。关于亏损补贴,在法律上国家对亏损企业没有补助义务,但在垄断性公共事业企业(如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的亏损中,大部分是因服从国家总体目标而引起的政策性亏损,政府要按照计划合同规定数额给予补贴。超亏部分,企业要用自有资金弥补,或向银行借款,财政不承担还款的责任。十年来,政府对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在管理方法上也在逐步改变。十年前,国家扶植这类企业主要是采取补贴的办法。近年来,鉴于欧共体布鲁塞尔委员会的压力,政府已逐步改变给企业补贴的办法,而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逐步过渡到自负盈亏,政府给企业
6、提出的经营目标就是力争盈利,而不成为政府的负担。目前,除少数公用事业企业还有政策性补贴外,国营企业基本上能盈利。对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要以私营企业一样的身份出现在市场上,进行商品或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方式与私营企1R业完全一样。这类企业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在不违背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国家只限于任命企业领导人和对资产变动实行监督。从近几年的趋势看,法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越来越大,每年都有新进展。对竞争性国有企业来说,面对国内国际领域的激烈竞争,不得不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对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不但面临相关行业的竞争(如铁路面临公路、航空的竞争),而且随着1993年
7、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到来,垄断地位越来越弱。欧共体将更多地对国家行为作出规定,国家对企业的干预将受到严格的限制,这就迫使法国政府把经营者的角色让国有企业去完成,国家只起协调作用。二、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合同的管理办法计划合同是60年代末提出来的。在此之前,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没有明确规定,企业要求独立经营,国家要求企业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协调企业追求利润与国家政策目标的矛盾,计划合同从法律上规定双方的义务,确定了解决国家与国有企业关系的基本原则,即:(1)保证国有企业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