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典己救人“之婚约效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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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LAW浅议“典己救人”之婚约效力■李璐张晔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6-7833(2010)12-338-01摘要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调整婚约的规定,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对典己救人的婚约及因此而成立婚姻的效力,理论和实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务界争议很大。本文基于婚姻自由和现实生活之依据,的婚姻制度”。法条中用“禁止”一词来明示婚姻自由原则首先论证了婚姻约定之正当性,呼吁立法规

2、范婚约。然的强制性,强调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否则其行为和约定将后又结合法律规定,着重从契约基本理论的角度,分析不能达预期目的。笔者认为,典己救人婚约与婚姻自由是了典己救人婚约的效力及相应的法律效果,以期能与众一致的,理由有三:多学者达成统一认识,为将来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参首先,婚姻不是单纯的、两个人的爱情,不是相爱双考价值。方的主观意愿所能决定的,它是社会诸因素(如政治、经关键词典己救人的婚约法律效力法律效果济、法律、道德、宗教、习惯等)合力作用的结果。“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社会条件的局限,我国尚处

3、于社会主义初在法律上婚姻是什么,理论界众说纷纭,有身份说、级阶段,各项社会保障还不健全,加上封建残余和西方思信托关系说、契约说等,其中以契约说最为流行且引人注潮的双重影响,决定了高层次的、完全的婚姻自由在我国目。此观点在反对封建婚姻制度方面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短期内还不能普遍实现⋯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政治第一次使婚姻成为婚姻当事人自己的事务,而不再被视为上、经济上的解放以后才能真正实现,这既是社会现实,对家庭或者家族的义务或责任来强调。但由于婚姻不是简又是客观必然”。所以,对婚姻自由我们不能要求

4、太高,要单的一次性交易,生活之复杂性和多变性非白纸黑字写明面对现实、尊重规律。的契约所能穷尽和调整。契约说同样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其次,从林姑娘的现实处境来说,典己救人是她在生的质疑,他们反对将婚姻定性为一种契约,但这并不意味活陷入极度为难之中,而又不能向社会保障部门寻求救济,着婚姻绝对排斥契约。笔者认为,两个人在婚前或婚后对走投无路的情形下,对亲情、与婚姻经过权衡做出的选择。有关婚姻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正当的。虽不能追求纯洁、崇高的爱情,但也有她自己的婚姻自由。一、典己救人婚姻约定

5、的效力再次,正如古典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孟德斯鸠所言:“自所谓“典己救人”,是指未婚女子为救治家人而达成的,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是在他所受约束的以对方给付一定财产为条件而同意与其缔结婚姻的约定,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也就是一个婚约。为了形象地说明问题,本文同样引用了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海南省儋州市新洲镇林姑娘的案例:为挽救生命垂危的哥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①哥,林姑娘通过当地媒体声明:“只要谁愿出5

6、万块钱替我意志”自由主要是一个人的内心意识,外人实难判断。林哥哥把病治好,我愿意嫁给谁”。一位60岁的老人看到这姑娘(已成年)有婚姻自由,她可以、也应该独立、自主则消息后,前往林家表示愿意掏5万块救人,但林家的姑地对其婚姻做出决定,即使是典己救人决定,只要不侵害娘必须嫁给他。此事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对此议他人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由于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论纷纷。笔者认为,这是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就两者未对典己救人作出禁止性规定,林姑娘以这种虽不为社会之间人身、财产关系的变动做出的一致意思表

7、示。它已不提倡的方式来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亦完全合法。是纯粹的道德行为,而是一个双方民事行为,是契约。那(二)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么,这种契约能否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呢?这就要1.任何人都有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任何人都不看其是否具备契约的生效要件了。对此争议的焦点主要在得强迫、欺骗他人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意思表示,否则,于以下两个方面:不自由的表意人就可以撤销其作出的意思表示。基于此,(一)婚约内容的合法性有人认为,上述婚约中,一方乘他方处于危难,迫使他方内容合法性是契约生效的一个实质性要

8、件,要求当事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属于乘人之危,应允许女方在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一定期间内申请撤销该婚约或者因此缔结的婚姻。笔者同良俗,否则,契约自始、当然、绝对无效。判断典己救人样持有同情弱者的心理,也想将婚约的效力,亦应首先讨论以下两个问题:其认定为“乘人之危”,但这样做似乎对好意施助的人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是有失公正,也扭曲了“乘人之危”的真意。笔者认为,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婚姻法最基本的原则。《中华一个危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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