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控制权性质与公司绩效_基于配对样本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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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贸研究2007.4终极控制权性质与公司绩效!!!基于配对样本的实证检验崔学刚谢志华郑职权(北京工商大学,北京100037)摘要:本文基于终极控制权理论考察终极控制权性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在非保护性行业中,在控制公司规模、行业、上市地点、财务杠杆、治理因素以及上年度业绩的情况下,民营终极控制权的上市公司业绩显著高于非民营上市公司。在保护性行业中,国有控制权与民营控制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无显著差异。本文提供了终极控制权性质与公司绩效的系统性经验证据,对于继续进行民营化改革的政策制定与监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民营控制;

2、国有控制;终极控制人;配对样本一、引言控制权性质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是公司治理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端于英国的民营化运动席卷全球。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在内的众多国家都进行了民营化的尝试。民营控制权与国有控制权的效率问题引起了广大学者与实务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逐步推行对外开放和国有企业改革。在国企改革中以谨慎的态度遵循着民营化改革方向。改革早期,政府并没有实行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政策,而是以放权让利,如扩大企业自主权、经营者承包以及完善价格机制等措施来提高国有企业

3、的效率。实证研究表明,早期的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显著地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收益和效率(MegginsonandNetter,2001)。随后中国政府逐步展开了对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首先是通过公司化改革,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开始多元化,在公司中引入了多种所有制形式,但在这些公司化的企业中,政府仍然维持了控股地位。大规模的民营化开始于1995年,先行的省份有山东、广东和四川。1999年中央政府宣布通过抓大放小政策推动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有超过40%的中国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民营化改革(胡一帆等,2006),同时,新

4、生的民营公司得到了巨大发展,民营控股公司已经占据了中国总体经济的60%。在此期间,我国经济以7%-9.5%的速度持续高速增长,以民营化为主体的企业改革似乎至少没有成为经收稿日期:20070401作者简介:崔学刚(1973),男,山东临沂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与会计经济后果。谢志华(1959),男,湖南益阳人,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有资本管理、出资者财务、国有资本预算经营等。郑职权(1977),男,湖南邵阳人,北京工商大学

5、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会计经济后果。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善国有资本预算经营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6BJY014)、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与风险价值管理研究(项目编号:SM200610011002)、北京市教委拔尖人才项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04!济增长的障碍。然而,伴随着经济增长,各种经济和社会矛盾开始出现,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这些矛盾的焦点。2004年朗咸平教授通过案例研究指出了民营控股公司的种种弊端,转而

6、置疑企业产权改革的整体方向,认为国有控制权比民营控制权更有效率,从而引发了关于产权改革和分配的社会大辩论,并由此产生了运用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的数据来对该问题展开科学细致的深入研究的社会需求。为此,本文将系统研究终极控制权性质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试图得出符合实际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二、文献回顾有关控制权性质的学术研究一直是经济学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国外文献十分丰富。伴随着世界各国的民营化浪潮,学者们对民营控制权与国有控制权效率的比较研究十分活跃,然而,迄今这些研究也没有得出何种产权最有效率的明确结论。一方面,很多研究证明民营控制权较国有控

7、制权更有效率;另一方面,研究认为产品市场的竞争性较所有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更具有决定性效果,在竞争条件下国有控制权与民营控制权可以同样有效。尽管国内上市公司在2004年以前没有披露最终控制人的信息,但是国内学者也开始了相关研究。Xu和Wang(1997)发现,在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与企业盈利成反比,法人股比重与企业盈利成正比,而个人股比重与企业盈利无关。由于该研究不是基于最终控制人的角度确定股权性质的,而只是按照企业上一级持股企业或个人来决定的,并没有将股权追溯到最终控制人,不能反映股权的真正性质,这对实证结果会有很

8、大影响,可参考价值不大(刘芍佳等,2003)。最近,关于国有控制权与民营控制权效率的比较研究开始涌现(田利辉,2005;白重恩等,2006;李涛,2005;胡一帆等,2006)。但是,这些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没有使用终极控制人的性质确定股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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