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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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二〇〇九年九月3-3-2-1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律师工作报告引言一、出具律师工作报告的依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泰胜

2、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

3、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及《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二、出具律师工作报告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系注册于上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上海万国

4、律师事务所。1998年6月,因与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合并组建中国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据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3-3-2-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律师工作报告(上海)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硕士、博士为主体组成,并聘请相关学者、专业人士担任专职和兼职律师,曾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直属机关系统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5、。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担任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公民

6、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钱大治律师、李峰律师等共同组建律师工作小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顾问工作。负责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字律师的主要联系方式如下:钱大治律师,

7、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092001110018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李峰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092007111006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三、律师工作报告

8、所涉相关定义与简称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或者已经标注之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分别对应含义如下:3-3-2-3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律师工作报告简称对应全称或含义《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编报规则1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12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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