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

ID:52543785

大小:139.4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20-03-2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_第1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_第2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_第3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_第4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使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2、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第三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通过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第五条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1第二章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应选择资信良好、资产规模大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第七

3、条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适当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设立专用账户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专用帐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用帐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第八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

4、机构;(三)公司应当每月向商业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七)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八)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和义务;2(九)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公司应

5、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第十条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

6、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第十一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第十二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概)预算进行控制。第十三条项目(概)预算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的审查、编制、批准按照公司相关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进行。3第十五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配套流动资金时,其使用和管理遵照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应对募集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负责,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持续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核

7、算或投资效果评估并建立项目档案。第十七条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十八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更的原因等。第十九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

8、的进展情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