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

ID:51311545

大小:3.51 MB

页数:44页

时间:2020-03-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_第1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_第2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_第3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_第4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培训.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知识介绍2017年3月17日主要内容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及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些相关知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何处罚?一、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自然保留地(未利用地)。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

2、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在非农业内部的城镇用地、村庄用地、工矿用地等之间的配置。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背景介绍:规划修订历程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组织开展了三轮全国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第一轮规划1987年开始,初步建立了由5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构成的体系框架,这可以看作我国现代土地利用规划的雏形。第二轮规划1997年开始,建立了自上而下逐级控制、以土地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

3、的规划实施制度,基本奠定了我国现代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基础。第三轮规划自2005年起,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开发格局的深刻变化,开展了第三轮规划。(即目前正在使用的2006年-2020年的规划)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及任务(一)指标1.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统筹调整和优化各业用地结构;4.科学制定实施规划的对策和措施。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及任务(二)任务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些相关知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的

4、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件表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性质分解下达指标分区国家纲要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县级规划乡级规划综合分区功能分区用途分区用途分区微观宏观(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级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镇(乡)五级。就济南市而言,分3级,即济南市、各县(市、区)和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国家、省:国务院审批。市:我省10个国务院审批,11个省审批,含中心城区。县、镇:县级规划省审批;镇级规划省授权市审批。分级审批与修改审批、农转用

5、审批关系密切3、总体规划下层次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如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市级规划+片区规划的格局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服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下协调一致。1、土地用途分区(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9个分区)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分区

6、意味着概况,不完全按地类分区,允许建设区内也有规划为农用地的(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允许建设区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限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3一级类11二级类一级类二级类农

7、用地(黄、绿色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红色系)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农村居民点等;交通水利用地:铁、公、机等;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其他土地(蓝、灰色系)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规划图:红色可以用,黄色不要碰。(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2、指标属性分类:约束性与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必须实现预期性指标: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努力实现(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

8、期限土地管理法第17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09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五)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按行政辖区,从全局利益出发,对城乡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统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功能和各建设要素的空间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面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