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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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O月湖南警察学院学报0ct.2014第26卷第5期JournalofHunanPoliceAcademyV0I.26No.5当代中国农村法治专栏主持人语: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其中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土地制度在农村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以及农村经济发

2、展中的重要地位。如何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就成为了当今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关注当代中国,请关注“当代中国农村法治”!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研究贺日开,李震(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23)摘要:实践中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时常处于或被弃用或被错用或被滥用的状态,究其根源,则在于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缺乏一个合理而精准的界定。为此,通过一体考虑宅基地使用权设立与收回,借鉴合同法中的强制缔约理论与解除权理论,树

3、立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合同观,从而最终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界定为一种私法上的行为——合同解除行为。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性质;强制缔约理论;合同解除行为中图分类号:D9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140(2014)05一O005—09引言时下热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于宅基地制度土地制度的改革对于我国正在推进的全面改革而言,学者们往往将重点置于宅基地使用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而言,无疑是其中最为重权流转制度改革之上,而少有论及宅基地使用要的一环,亦是最为复杂的一项,甚

4、至在某种权收回制度。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宅基地使用程度上说,我国整个改革事业的成与败也将取权流转制度的研究确有极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决于此。谈论土地制度改革,在当前的语境意义,这不仅关系到农民手中的宅基地资源能下,自然针对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否由“死产”变为“活产”,也是我国城镇化收稿日期:2014-04—22基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重点项目”江苏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收回及补偿问题研究”(10JD012);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作者简介:贺日开(1965

5、~),男,江西永新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及司法制度研究;李震(1990一),男,江西贵溪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5当代中国农村法治贺日开,李震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研究能否顺利的推进的关键。但是,作为最终关系“继受取得”进一步的分析,以确定“宅基地到宅基地使用权存与灭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使用权设立”的具体性质。度,其又岂能被忽视、被冷落。立法的冷落与其一,“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学界的忽视并不

6、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研究有取得或权利的绝对发生,是指非依他人既存就丧失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恰恰相反的是,权利而取得物权。”[2]23。这就使得以“原始取倘若不能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进行深入而透彻得方式取得物权的只能是所有权,而不能是其的研究,正在试图建立起来的新宅基地制度必他物权。”[2123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将隐含重大的缺陷与危机,须知宅基地使用权他物权(独立的用益物权)而非所有权,其设收回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终极命运,并关涉立必须依据农民集体对于宅基地所享有的所有到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重

7、大财产利益。因此,对权。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然不适用“原始取于宅基使用权收回研究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得”,而只能适用“继受取得”。也许有的学者投入,特别是要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一般理只是通过使用“原始(初始)”字样来强调农论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挖掘,而其中又以合理而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性I31。但是,这种明确的界定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为首要任违背民法概念特定用法或指向的表达,不应该务。被提倡,否则只会带来概念混淆的不利后果。一、采用“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称谓的原其二,就“继受取得”而言,一般是指因

8、分析“就他人的权利而取得的物权,又可以分为转纵观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已有研究成果,移取得和创设取得”。[41“转移取得”是指就采用“宅基地使用权设立”这一称谓的学者少他人的物权依其原状移转而取得,且转移取得有①,而采用“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或“宅基的物权与原物权人的物权性质和内容是相同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或“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的。这是一种物权设立后的再转移,而宅基地得”的则较多。这种分歧在我国《物权中使用权设立作为物权设立的一种具体类型,显亦有体现,《物权》总则中就存有交替使用然也不能适用“转移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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