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404857
大小:197.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20-01-10
《小作坊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襄质监食函〔2010〕5号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为适应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职责的需要,完善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15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自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专业学习资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一、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
2、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备以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一)生产和加工场所要求。生产场所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和企业环保
3、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二)设施与设备要求。小作坊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以及原料处理、生产加工、原料与成品贮存等场所。使用特殊设备生产加工食品的,还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专业学习资料.........(三)原辅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采购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作为生产原辅材料时,应当索取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查验其有效性。(四)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加工工艺流程
4、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控制,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及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五)产品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严禁在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六)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应当了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生产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各类人员应当具有必要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七)检验要求。将所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两次委托有关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项目为重金属、微生物等安全指标。(八)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专业学习资料.........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食品标签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标签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要求。(九)贮运要求。库房的条件应当与相关食品的贮存要求及生产规模相适应,成品库原则上应当专库专用。食品运输用的车辆、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将成品
6、与污染物同车运输。有冷藏(冻)运输要求的食品,应具备冷藏(冻)运输车辆及工具。(十)质量管理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进货验收和销售管理制度,建立记录台帐。应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四、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核查合格告知单》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核查申请书;2、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或原营业执照;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人员);4、生产场点平面布局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6、产品委托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指标,至少一份完整检验报告)。7、食品
7、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五、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核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企业标准合理性审查。核.专业学习资料.........查组应当对企业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标准是否经过备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低于推荐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指标是否合理。(二)现场核查。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组织核查组。核查组一般由2至3人组成,企业现场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应当于核查前2日通知企业,并将核查组的人员情况告之企业,企业有权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