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

ID:46807382

大小:7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1-28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_第1页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_第2页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_第3页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_第4页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换与运用【出处】检察理论与实践【摘要】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屮能否转换与运用及如何转换与运用,是司法实务界业需解决的问题。以实质证拥观为理论依拥,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转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而对目前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转换与应用的现实困境,应以务实的态度,针对不同的证据类型提出解决的方案。【关键词】行政执法;证拥转换运用【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一、问题的提出由丁・我国实行一般违法到犯罪的分级处置,当行政违法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时,其性质会由一般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但是,行为在客观性质上的口然转变并不一定等同于行为

2、最终一定会被作为犯罪论处。因为,在证据达不到刑爭诉讼要求的情况下,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指引下,由于无法满足形式上的耍件,实质上的“犯罪”也只能以行政违法的方式处置,尤其在破坏币场经济秩序犯罪等经济犯罪领域,有些案件会在经过行政违法的处置后才被发现可能涉嫌犯菲。此时,案件的处置程序就会面临一个现实的问题,即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能否转换为刑爭诉讼屮的指控证据?如果不能转换,在爭易时移、取证条件已被破坏的条件下该如何进行刑爭证据的认定?如果能够转换,据以转换的理论依据源口何处?又应如何实现有效的转换和运用?对于这些问题,虽然实践中屡被洁难,但鲜有学者论及,少数探讨性研究也大多出口确有所需的实

3、务部门,但论证过程就事论事,难免有所局限。本文拟从两类证据转换的实践需要出发,结合证据学理论,对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屮进行转换的必耍性和对行性进行分析,以期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合法、高效衔接。二、行政执法证据在刑爭诉讼屮转换与运用的现实困境1•诉讼ri标的不同导致对某些行为和爭物的定性不同。行政执法属于行政权运作范围,诉讼h标在于行政效率;而刑事诉讼属于司法权运作的范畴,更为关注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前者要求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注重行为的形式评价;而后者要求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侧重行为的实质危害性的评价。因此,两类诉讼在证据的要求和证明标准上具有较大差别。例如,在行政执法领域

4、,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牛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准人制,即生产者、销售者必须首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认可,方能从事牛产经营活动。因此,这些准人领域的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查生产者、销售者的相关资质,如审查其是否获収了生产许可证、行业强制性认证等证照,但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做进一步的判定。所以,在行政执法査处的案件屮,一些产品的内在质量并不存在问题,只是因为没冇获得相关资质认证。而刑事诉讼对

5、于伪劣产品犯罪的认定,则更为关注产品质量引发的对人们生命健康权的危害程度。因此,诸如此类,可能出现对于同一行为或者同一事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认定角度存在差异,认定结果也大相径庭的情况。2.证据指向的法律不同可能导致证据发生变动。刑爭制裁打行政处罚的强度具有明显差异。行政处罚表现为对不法行为人不法所得或财产的追缴,不包括限制行为人人身口山的权限。而刑事制裁更为严厉,口山刑广为适用。因此,刑事证拥要求具有更高的事实性、客观性。实践屮,在行政违法行为的取证过程屮,不能排除有些证人、被害人因主客观原因,故意或过失地夸大或遗漏对爭实的表述。这些偏离客观事实的表述可能不会影响行政处罚结果或

6、者影响其微,但如果肓接将之转化为刑事证据,则可能产生鉛误或者存在实质性瑕疵。例如,行为人的过错心态,如果作为刑事犯菲的构成,要区分故意、过失。主观心态的不同影响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构成,对应的刑罚轻重差别极大。而行政处罚屮,对于行为人的过错心态的界定则不够细微,如果依据所取得的证据将行为人的过错界定为过失,但其实质为间接故总,将不可避免由于证据瑕疵产生定性的错谋,影响刑爭诉讼的实体结果。3.证据的收集过程不同可能影响到证拥的合法性。比较而言,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程序要比行政执法的证据收集程序严格。例如,对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収证主体,行政执法一般由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取证,而刑

7、事诉讼的证据一般应山侦查人员取证。此外,对丁•取证程序,两者有如下不同:(1)询问方式要求不同。刑事诉讼屮,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单独进行。而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岀现多个证人、被害人共同询问的情况。(2)询问地点存在差异。在刑事侦杳阶段,侦杳人员应当到证人的住处或者学习、工作的单位进行询问。必要时,也可以川传票通知证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司法机关接受询问。而行政执法,则一般没有询问地点的规定。(3)权利告知存在差杲。刑事诉讼屮,询问人员应当首先告诉证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