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秋云、陈志强因诉被告陈钢、陈萍、陈莲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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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吴秋云.陈志强因诉被告陈钢、陈萍、陈莲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原告吴秋云、陈志强因诉被告陈钢、陈萍、陈莲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09)北民一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吴秋云,女。原告陈志强,男。委托代理人贾建功(系两原告共同委托),安阳市北关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陈钢,男。被告陈萍,女。被告陈莲,女。委托代理人蒋黎牛(系三被告共同委托),河南道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吴秋云、陈志强因与被告陈钢、陈萍、陈莲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于2009年1月5口向木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口作出受理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

2、告吴秋云、陈志强,被告陈钢、陈萍、陈莲及其委托代理人蒋黎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秋云、陈志强诉称,陈玉清于2007年11月29日病故,其生前与二儿媳妇吴秋云共同牛活,因其了女陈钢、陈萍、陈莲不尽赡养义务,2006年11月24口与吴秋云达成遗赠扶养协议。办议约定,遗赠人陈玉清在世时,由扶养人吴秋云负责遗赠人的生活起居、牛病照料事务,遗赠人的财产由本人管理,与遗嘱人有关的赔偿金、报销费等费用领取由扶养人代理,其他子女无权干涉;遗赠人百年后,扶养人负责办理事后一切事务,并负责购买三代人坟地事项,与遗赠人有关的所有费用和生前的所有财产全部归吴秋云和

3、陈志强共同所有。陈玉清生前,两原告对其尽了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赡养义务,现原告要求陈玉清的丧葬费(按实际数计算)、抚恤金(按实际数计算)、生前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国家生活补贴归两原告。被告陈钢、陈萍、陈莲辩称,遗赠扶养协议是虚假的,且内容不合法,协议不能处分国家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丧葬费、抚恤金是安慰直系亲属的,不应作为遗产遗赠。原告也未按协议履行义务,三代人坟地未买,老人后事是了女共同操办的,抚恤金应按四份分割。经审理查明,陈钢、陈萍、陈莲、吴秋云、陈志强分别系陈玉清的了女、二儿媳、孙了。陈玉清于2007年11月29口病故,其生前与二儿媳吴

4、秋云、孙了陈志强共同生活,并于2006年11月24日与二儿媳吴秋云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陈玉清,扶养人吴秋云。协议称,因陈钢、陈萍、陈莲不孝,口愿•二儿媳吴秋云达成遗赠扶养协议如下:遗赠人在世时,Itl扶养人负责遗赠人的生活起居护理、生病照看事务,遗赠人的财产由木人管理,与遗嘱人有关的赔偿金、报销费等费用领取由扶养人代理,其他了女无权干涉;遗赠人白年后,扶养人负责办理事后一切事务,并负责购买三代人坟地事项,与遗赠人有关的所有费用和生前的所有财产全部归吴秋云和陈志强(孙子)共同所有。协议签订后,吴秋云按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陈玉清病故后,陈钢、陈萍、陈莲

5、、吴秋云共同办理了丧事,陈钢向死者单位相州宾馆借款8000元用于办理后事。另查明,陈玉清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为2205元、一•次性抚恤金为34620元、陈玉清生前国家生活补贴9420元。社保机关12将丧葬补助费为2205元、一次性抚恤金为34620元,共计36825元,发到陈玉清的工资册上,由吴秋云暂时保管。在安阳市韩陵山公墓管理处购买三代人(四穴)坟墓价格为13660元。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陈玉清死亡医学证明书、遗赠扶养协议、刘瑛(刘素花)的证人证言、安阳市相州宾馆证明、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计算单、安阳市韩陵山公墓管理处证明及当爭人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6、本院认为,陈玉清与吴秋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本院予以保护。吴秋云按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协议约定,陈玉清生前和死后的有关费用应川吴秋云、陈志强所有。故国家补发的生活补贴9420元归吴秋云、陈志强所有。丧葬补助费是用于办理死者丧爭的补助性费用,因丧事是由陈钢、吴秋云、陈萍、陈莲向陈玉清单位相州宾馆借款共同操办的,丧葬补助费2205元由四人平分,每人551.25元。一次性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死者陈玉清不能生前将该款遗赠给昊秋云、陈志强所有。但是按照陈玉清的遗愿,要求购买三代人

7、坟地,故本院确定一次性抚恤金34620元首先用于购买三代人坟地,剩余部分由其家属进行分割。吴秋云、陈志强虽然不是陈玉清的子女,但是陈玉清牛前一直与吴秋云、陈志强共同牛活,且吴秋云、陈志强对陈玉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一次性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应由陈玉清的子女陈钢、陈萍、陈莲及昊秋云、陈志强五人平分。被告辩称遗赠扶养协议是虚假的,内容不合法,但是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口己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利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I•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陈玉清的丧葬补助费2205元由原告吴秋云、被告陈钢、陈萍、陈莲平分

8、,每人551.25元;一次性抚恤金34620元由原告吴秋云负责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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