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627852
大小:5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26
《仅凭指纹鉴定同样能认定案件事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仅凭指纹鉴定同样能认定案件事实案例一、2003年5月26日傍晩,某市区某楼某室发生盗窃案,失主林某报案称:其回到家中发现房门被撬,清点后发现丢失现金、手机、金器等财物(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68150元)。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对失窃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在被盗现场一卧室的桌面上提取到一枚汗液指印,后将提取的这枚指印输入电脑进行核对,发现与因犯故意伤害罪正在服刑的罪犯邱某的十指指捺印样本基本一致,经鉴定后确定在盗窃现场提取的指印确是邱某的右手中指所留,但邱某始终否认其有到过现场实施盗窃,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未发现有目击证人或赃物下落等有价值的线索。案例二、2011年6月17EI,某地某户
2、发生盗窃案,据失主报案称,其家里被盗现金、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共计40000余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在被盗现场存放现金、首饰的抽屉上提取到汗液指印三枚。公安机关将从现场提取到的这些枚指印输入指纹库进行比对,发现该指印与其辖区公民王某的十指捺印样本十分相似,遂将王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并网上通缉。同年8月王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作案现场提取的这些指纹确系王某右手拇指、食指、屮指所留,但王某始终否认其有此犯罪事实。本案除被害人陈述、现场勘查笔录、照片、指纹鉴定书外,未发现有目击证人及赃物下落等证据。上述二个案例都是从网上摘录的,案例一來源于一位检察官撰写
3、的《仅凭指纹鉴定能否认定盗窃犯罪》,案例二来源于一位法官官发表的《仅凭指纹鉴定能否对被告定罪量刑》。文章中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是认为单凭失主的报案和指纹鉴定,只能证明行为人到过案发现场,由于无口击证人和赃物下落,缺乏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据结论的排他性,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故全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对两位作者的观点进行分析,发现两位作者办案屮思维陷入了误区。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里所谓的证据不足,是相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定罪
4、的证明标准而言的。前述两篇论文的作者将此定罪的标准,照搬到对案件要件事实的认定上,从而得出了前述二起案件都成为了证据不足的“疑案”。实际上,案件要件事实的认定标准为有查证属实的证据进行证明。这两个标准不属于同一层次上的,前者定罪认定的标准是宏观的、总体的,后者案件要件事实认定的标准是微观的、个体的。把这两者混淆起来了,思维肯定要陷入误区,所得岀来的结论自然也是错误的。正确把握指纹鉴定所证明的案件事实,需要了解指纹鉴定方面的知识。知识面宽广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其至是不可或缺的。指纹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应用于刑事案件侦破,素有“证据之王”的地位。案发后留在现场
5、的指纹可能有很多,尤其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从众多指纹中查明罪犯的指纹,是止确利用现场指纹查明犯罪的关键。利用指纹鉴定不仅可以分析判断案件性质,犯罪人数和犯罪实施过程,而且可以分析罪犯个人特点,缩小侦查范围,乃至直接查明罪犯。根据罪犯实施犯罪吋在现场遗留的指纹木身某些特性的改变,指纹承受体的某种变化及周围客观环境的影响,技术人员可以对指纹形成的大致时间进行推断,可见,从现场遗留的指纹是新鲜还是陈旧等特征进行分析鉴定,对于查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回到前述二个实际案例,由于现场只采集了单个人的指纹,这说明只有唯一嫌疑人到现场,其他人作案的嫌疑已被排除的结果。假如存在有其
6、他人作案的可能性,那么必然会留下其他人的指纹或者清除指纹等痕迹物证,就是戴手套作案也会留下相应的印记,这些可疑之处会在现场勘查时被发现和记录,技术鉴定人员也会在指纹鉴定中进行说明,在鉴定意见中也将得到反映。可是前述案件的指纹鉴定中没有指出现场遗留有他人的指纹或者其他可疑痕迹,说明除了嫌疑人或被告人到现场Z外并,没有其他具有嫌疑的人到过盗窃案发现场。在案发前后特定时间段内,仅有唯一嫌疑对象到过案发现场,就足以认定盗窃行为是嫌疑人或被告人所为。这是通过物证这种间接证据进行推定得出的结论,然而这个推定是符合经验法则的,允许对方进行反驳。行为人只要对自己遗留在现场的指纹无法进行合
7、理解释,甚至不解释,就足以认定盗窃行为是行为人所为——这一案件要件事实,此种方法认定案件要件事实,完全符合自由心证的原则。要注意,这里是指案件要件事实的认定,并非指行为人盗窃犯罪是否成立的认定。二篇论文的作者都认为不排除有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实际上这是毫无根据的臆测,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具有这种可能性。至于二位作者还谈到没有冃击证人,没有赃物去向,其实这些证据没有是很止常的,它们也都不是认定犯罪所必需的要件事实,因此,仅凭指纹鉴定能够认定案件要件事实,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查证属实就可以To作者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肖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