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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戚卫与昆明豪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纠纷一案戚卫与昆明豪宇物业管理仃限责任公司纠纷一案(2009)昆民四终字第4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一审被告)戚卫,男。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昆明豪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昆明市西昌路119号省人大小区7帧2层。法定代表人李跃军。委托代理人罗华,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上诉人戚卫因与被上诉人昆明豪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豪宇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08)西法民初字第30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4刀20口受理后,依法组成合
2、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己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以下事实:2001年12月28H,云南东凯民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凯苑物业管理委托(暂)合同,合同期限从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口。2002年,戚卫办理了春城商住广场3帧1单元501室的房屋移交手续。2004年3月9日,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期限从2004年3月9H至2007年3月9H11:,2004年12月31B,豪宇物业公司在合同最后一页下方签字并盖章。2006年6月10S,云南东凯民
3、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豪宇物业公司签署了协议。协议明确2004年12月31日豪宇物业公司与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与云南东凯民族房地产开发经营冇限公司签订的凯苑物业管理委托(秒)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豪宇物业公司。2008年5月5口,昆叨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豪宇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内容为确认2004年12月31日起小区的物业管理人为豪宇物业公司。同时,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2004年3月9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豪宇物业公司,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对该转让同意。根据2003年收费许可证,凯苑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费为人民币0.21元(以下均为人民币)每平方。2007年3月9日豪宇物业公司与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九章特别约圧了欠费及滞纳金内容。2008年8月,豪宇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戚卫交纳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管理费885.8元,并支付上述款项从2003年1月1口起至2008年8月19口止的滞纳金353.9元。另,戚卫庭审屮认可其是凯苑小区3栋1单元501室房主,房屋面积为115.
5、56平方米,没有交纳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管理费。根据以上确认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木案争议的焦点为豪宇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戚卫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豪宇物业公司主张戚卫欠费的时间为2003年1月1口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从豪宇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拯來看,此期间签订了合同的凯苑小区物业管理者是昆明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但2006年6月10口、2008年5月5□的两份协议明确了2004年12月31日起豪宇物业公司即为凯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人,故2004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豪宇物业公司有
6、权向戚卫收?M保少骼觥梦镇倒芾磧邢拊鹑喂钗馍倒荆贤窘淑胄抵腿牧椒菸锲倒芾確贤被帷(⑹颇隙枚碌娜邇裕邢薰酶烙喽苑叫裕京康夭径院贤適竦淖帽硼就狡8専吨谢嗣窒埠凸贤鸵適褚徊返讹耸颂酰骸暗笔氯艘环骄觥梦镇到镇苑酵猱梢越约涸铮贤械娜酶i甚恕!敝娑倒芾V模?003年1月1「
7、至2004年12月30丨I的物业管理费豪宇物业公司也有权向戚卫收?F菸辣绯莆镇倒芾砖延①庇梦赐嘶氐淖靶扪航鸣宓郑景复淼陌赣晌镇捣窈贤烙钗锲倒娇梢尽⑵菸滥芋褪嘶刈靶董鹃慰F菸阑贡绯埔抵赠囊梗蜂吟欠褐米靶扪航鸩宓衷诒景钢胁灰艘徊13•饯解被蠅挥姓倏抵師梢哉倏抵骰帕掠裁挥薪镇岛贤抵概蠡瓏工
8、浮13.馄肝镇倒芾砥笠担罅蔥复尽!段镇倒芾峡釣饭娑d鹤抵題被嶙題抵晚蠡岬闹葱谢梢源fi我抵饗肌抵概蠡喊工傅奈镇倒芾BU?003年1月1口起至2005年12月31口止物业管理费诉讼请求了以支持,豪宇物业公司房屋面积为115.56平方,以每月0.21元计,36个月共计应支付873.6元。至于豪宇物业公司要求戚卫支付的滞纳金,2001年及2004年两份物业管理介同中并没有滞纳金的约定,2007年介同虽有,但都耒约定应交纳物管费的时间,滞纳金因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而不具备起算条件,对豪宇物业公司耍求戚卫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
9、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项、第十五条第(二)项Z规定,判决如下:一、由戚卫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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