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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査10五、基金财产保管11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4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9九、基金收益分配24十.信息披露26十一、基金费用28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0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1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2十五、禁止行为35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2、的清算36十七、违约责任38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0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1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2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小心16层法定代表人:江先周成立时间:2005年9月19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5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法定代表人:姜建
3、清电话:(010)66105799传真:(010)66105798联系人:蒋松云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3146号)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
4、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岀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
5、的和原则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屮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俏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本协议的口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Z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
6、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木着平等口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卜•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木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
7、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o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木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1)木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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