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480284
大小:54.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1-24
《【精品】论文正稿“浅论遗失物拾得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论遗失物拾得法律制度冃
2、JS《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对遗失物拾得人与遗失人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为保护遗失人对原物享有的所有权,拾得人归还遗失物享有的权利仅体现为补偿权,拾得人因积极归还遗失物而付出的精神、体力等劳动的报酬,我国现行法律无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物权法(草案)》)中规定为两方面:一是遗失人依悬赏广告的约定向拾得人支付报酬;二是拾得人有权要求遗失人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现实生活中,因归还遗失物索酬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主
3、要涉及在此法律制度中如何公平实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问题,下面将作详述。一、遗失物拾得法律制度概述(—)遗失物1.遗失物的概念遗失物,是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因疏忽或第三者的原因失落在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而是所有人或占有人丧失了对物的占有,现在不为任何人占有,即所有权待定的物。2.遗失物的特征遗失物是因遗失而使动产的所有权待定,故应满足以下要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房屋不存在遗失问题。除一般动产外,各种证书、有价证券、存折等也属于动产。(2)须为他人之物自己捡拾到自己丢失的物品,
4、此物不构成遗失物。(3)须为非隐藏物被他人故意或过失隐藏的物品,地下埋藏物,不属于遗失物。(4)遗失人对物的控制权的丧失非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所有人遗失该物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第三人的原因。如因疏忽而遗失于公共场所的物品,因盗窃而丢失的财物等。(-)遗失物拾得行为概述1.遗失物拾得行为的概念遗失物的拾得,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加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结合的行为。但此时占有的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将产生三种结果:第一、遗失物找冋,遗失人恢复对原物的所有权;第二、遗失物被上交有关部门,如果遗失人在公示
5、期间内未认领,则该物所有权归国家;第三、拾得人隐匿、占有该物,属于违法行为。1.遗失物拾得的特征遗失物拾得是拾得人两个行为结合的结果,即发现和拾得。因此应满足以下条件:(1)须为遗失物只有遗失物才能成为该行为的行为对象。(2)须有拾得行为遗失物的拾得,引起拾得人与遗失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发生。虽然发现而不占有,不构成拾得。发现与占有是构成拾得行为的二要素,缺一不可。“拾得行为,不一定指拾得人对拾得物加以直接支配,依社会一般观念,凡有占有遗失物的事实者,例如雇人看守或登报声明,均构成拾得”。①(3)拾得行为主
6、体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拾得遗失物是事实行为,与拾得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关。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可成为拾得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故意造成遗失物损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行为的合法性拾得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如“某人”欲拾得“他人”所有的物品,采取故意碰撞的方法(但该行为属于非暴力行为,否则构成抢夺或抢劫罪),使“他人”未察觉而失去对该物的控制,“某人”拾得该遗失物的行为属违法。二、我国遗失物拾得法律制度的民事立法现状我国遗失物
7、拾得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物权法(草案)》中。(一)现行《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民法上遗失物拾得法律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O遗失物所有权、占有权属于遗失人,拾得人有归还拾得的遗失物的义务,有请求遗失人偿还支出费用的补偿权。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四条,该条规定:“拾得
8、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法律规定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归还或上交拾得的遗失物,否则即为侵权。(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的规定《物权法(草案)》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提出一些具体规定,主要有: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被盗、被抢的财物或者遗失物,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冋。该动产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动产丧失占有之日
9、起两年内向受讣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人等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吋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吋发布招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