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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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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讲法的产生与历史n法的起源n法的历史类型n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历史文化基础n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11.1.法的起源n一、唯心史观的法的起源论n1、神意说n2、父权说n3、社会契约说n4、暴力说n5、心理说n6、发展说n7、管理说n二、唯物史观的法起源论n1、法产生的经济根源n2、法产生的社会根源n3、法产生的政治根源n注意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在方法论原点上的不同:n1)对“人”的看法不同n2)思想、意识、观念等精神因素虽然可以影响历史,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其生产与在生产才是决定力量三、法的起源(一)原始社会行为规则的取代成为法产生的必然n1、氏族社会的解体n2、国家
2、与法对氏族组织与氏族习惯的替代(二)法产生的标志n1、国家的产生n有一个专门机构以全社会代表的名义认可或制定权威性行为规范;有一批组织起来的官吏负责执行规范;违反规范者会受到有组织的暴力所施加的制裁。n2、诉讼的出现n3、权利和义务的区分(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n第一,以私有制和阶级形成为背景,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n第二,法形成的过程是从行为的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n第三,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n第四,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到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n第五,法是一种历史现象。11.2.法的历史类型n释义:法的历史类型是
3、与人类历史上基本的社会形态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n法的历史类型与其所在的社会生产关系相适应,其更替的基本原因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n与马克思的社会五形态论相适应,法的历史类型也被划分为四种:分别是奴隶社会的法、封建社会的法、资本主义的法和社会主义的法。(一)奴隶社会的法n这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律历史类型,其具有以下重要特征:n第一,具有明显的原始社会习惯的残留痕迹。n第二,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n第三,刑罚方式极其残酷。n第四,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二)封建社会的法n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不完全
4、占有生产劳动者的农奴或农民。其基本特征为:n第一,肯定人身依附。n第二,确立封建等级制度。n第三,维护专制王权。n第四,刑罚严酷,野蛮擅断。(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法n明显不同于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法,是近现代法律文明的一种形态。n其经济基础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用雇佣劳动的方式购买和使用无产者的劳动力。从法律形式看,资本家和劳动者是平等的,各自对自己的资本和劳动力有处分的自由n在近代史上,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基于其历史传统和发展道路的区别形成了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n法系:又称法律家族,英文legalgenealogy或legalfamily
5、,将具有相同的历史渊源和传统、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的法律制度视为同一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n第一,法律渊源不同n大陆法系多成文法,英美法系多判例法。n第二,法律结构不同n大陆法系多制定法典,普通法多单行法和判例法。n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n第四,诉讼程序不同n大陆法系为纠问制,普通法为对抗制(诉辩制或抗辩制)n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n第一,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n第二,确立了契约自由原则;n第三,确立了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所有自然人法律人格一律平等、所有公民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平等对待同样的行为)n第四,自20
6、世纪中期后,在民主力量的强大压力下,形成了主权在民、法律至上、有限政府、分权制衡、普选代议等许多重要原则,在“法治国家”的稳定状态下使其共同利益得到最大化。n(四)社会主义的法n建立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人类社会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n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创立;二是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的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产生的。n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n第一,以实现共同富裕、普遍平等和自
7、由为历史目标的法律制度。n第二,以人民性为本质特征。n第三,继承和发展了历史上一切人类法律文明优秀成果。n11.3.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n中国法理学的萌芽、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离不开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具体环境,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法的继承、批判、改造和更新。n一、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n中国传统的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萌芽、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至清四个历史阶段。从方法论的角度,中国古代虽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法学,但是古代社会对于法的理论研究,比如法的来源、概念、本质、体系、作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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