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ID:46111742

大小:6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21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_第1页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_第2页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_第3页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_第4页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摘要】民事诉讼屮的程序滥用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司法现象,但由于其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再加上民事诉讼的立法方面的规定缺少司法约束性,使得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成为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笔者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对民事诉讼中程序滥用的主体、类型以及一切问题形成的机理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讨论,提出了能够对现有民事诉讼中程序滥用情况进行控制的法律规制。【关键词】民事诉讼;程序滥用;法律规则程序权利是人们在需求法律帮助过程中实现个体权力的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対法律当中的自我权利越来越重视,这也使得法律当屮的程序权利成为了法律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伴随着重视

2、度的逐渐增加,法律中的程序滥用情况却越来越明显,且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尤为突出。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法律为了保证诉讼主体的利益,为其赋予了广泛的权利,却没有对诉讼主体行使权利的行为进行约束。每一个诉讼主体都希望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滋生了程序滥用的行为,使得民事诉讼屮的程序权利的设定初衷与实际行为效果人相径庭。一、民事诉讼中程序滥用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自主意识逐渐增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也达到了一种空前的程度,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不仅在经济纠纷方面较为突出,其至还在知识产权、新闻侵权等方面也有所表现,笔者在本文中进针対诉权方面的滥用进行讨

3、论。在诉权的滥用方面当中主要包括狭义的诉权滥用与恶意诉讼两大种类,其屮狭义的诉权滥用是指诉讼人在有诉讼权的前提下,对诉讼权进行不合理的利用,而恶意诉讼则是指诉讼人在根本没有诉讼权的前提下来进行诉讼,但无论是有诉讼权还是没有诉讼权,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恶意诉讼又可以根据其不同的形态分为欺诈性诉讼、重复性诉讼、骚扰性诉讼、琐碎性诉讼、情率性诉讼以及多余性诉讼六个种类。二、民事诉讼中程序滥用的危害性诉讼作为最权威、最具有强制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诉讼也成为了解决社会积怨的最有效机制。因此,我们在肯定诉讼在

4、解决纠纷当中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诉讼为诉讼当事人带来的负面效应。部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者,通过对诉讼程序权利的滥用,来将对方当事人卷入诉讼当中,这种行为的出现本身就违背司法当中求真、公平、公正的精神,因此其必然会导致诉讼功能的畸形化,使诉讼当中的积极作用逐渐减弱,从而成为他们追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这使得司法的绝对权威性地位受到了冲击,很多弱势群体为了避免被卷入到诉讼当屮而选择规避司法,其至宁愿选择法外救济的方式也不愿意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情况的出现必然会导致出现不稳定性。三、程序滥用的法律规制方法(-)程序法的规制措施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形态及司法环境,想耍实现对民

5、事诉讼中程序滥用的规制,就必须要建立起诚实守信的原则,以社会信用度来约束每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当屮的各种行为,从而让他们能够真正的将诚实守信原则牢记于心。与此同时还应该设立其具体的程序性规制措施:首先耍完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前的准备程序;其次要规范上诉权的行驶方式;再次要对撤诉条件进行严格规定;最后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进行合理化调整。(-)实体法的规制措施所谓实体法的规制措施就是在民法和刑法上对民事诉讼的程序滥用进行规制。其中民法的规制,可以从确立程序滥用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程序滥用的损害赔偿范围两个方面入手,从本质上将程序滥用确定为一种侵权行为,进而要求权利滥用者去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6、以及对个人利益受损的当事人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而在刑法的规制方面,则可以在刑法当屮增设一条诉讼欺诈罪,进而从刑法的高度上来规制恶意民事诉讼案件的出现,其刑法配置可以参照诈骗罪。另外,还应该对刑法中的伪证罪进行修正,扩大伪证罪的适用范围,将民事诉讼中的作伪证等行为也规范到其范围内,从而以强硬的手段來约束那些妄图通过利用滥用程序权利來损害他人利益的诉讼者的诉讼行为。四、结语民事诉讼中所赋予诉讼主体的权利,是为了保障诉讼主体的利益不会受到他人侵害,然而山于没有对诉讼主体的行使权利的行为做出约朿,使得很多诉讼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的最大化,而假借法律的外衣來对程序进行滥用,这不仅违背

7、了诉讼权利设置的初衷,更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性,因此必须耍对此种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只有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角度上建立起配套的措施,才能够冇效的遏制民事诉讼屮的滥用程序权力和损害赔偿救济制度,进而防止程序滥用情况的出现,为我国民事诉讼当中各方诉讼主体的利益提供有效保证。参考文献[1]王一凡•论民事诉讼中程序权利滥用的法律规制[D].Ill西大学,2012.[2]刘娟.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诉讼法律规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