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

ID:46030794

大小:59.16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0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_第1页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_第2页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_第3页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_第4页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法律〃二维〃视角下法律本质探究张子豪法律本质探究之价值法律的本质是法学领域长久而亘古不变的硏究对象和问题。事实上,自从法律产生以来,人类就开始了对法律本质的探究,虽然同时代的法律也有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观点,但人们始终相信其具有某种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就是法律的本质。本质是事物的根本陛质,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而法的本质也就是法的诸现象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是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法律本质理论在法学理论体系中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法律本质理论是

2、时代法律精神的精华和内核,是社会交往本质的理论反映,是社会变迁的理论表述,是法学理论框架的逻辑基点。我国张光博教授对此问题有过精辟的论述,〃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学硏究的逻辑开端,特别是法学专业的课堂教学中需要尽快作岀定格的解释,以免使青年学生长时间莫衷一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也有过相关的阐述,〃法的本质问题是一个随着时代与社会变迁而不断被重新思考与解答的古老话题,是法学理论中的基石性、原点性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如何解析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起源、法的更替与继承、法的未来、法的消亡等问题,进而涉及如何看待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和作用等问题,对法的本质问题的不同

3、回答,历来也是划分不同法学流派的基本标准。“由此可见,对当代中国法律本质问题进行深入地思考、探讨和研究至关重要,这关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和实施,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二法律本质观点之概述关于法律的本质问题,中外法学理论界都有过深入的研究和精辟的阐述。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法律的本质问题,主要有阶级本质论、社会本质论、市民社会论、法权论、权利本位论和共同意志论等诸多观点,但长期以来受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前苏联法学理论研究的深远影响,我国法学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仍为阶级论,即法的本质为阶级性。该观点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4、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和。从结构的角度来看,法的阶级本质论将法的本质属性划分成三个层次:客观性、国家强制性、主观意志性。这三个层次有着其各自特走的地位与作用,形成了_个三维的构造,并且在这三个不同的层次之间,又形成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法的第一层本质,就是法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法与其阶级属性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的规定,它不是天然形成和无缘由实施的,而是一种带有人为目的和意识的行为与措施,是对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一种反应;法的第二层本质,是在其中所包含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上的权利和义

5、务所对应的行为的确认,不是任意的,而是具有主观意志的。法律上所规走的权利和义务也直接对应社会权利和义务z属于一种法律确认,是对于这种由历史与阶级所规定的行为所包含自由和责任的反映;法的第三层本质,是指人们的行为之中所包含的责任与义务,人的社会属性是由其所有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所反应与构成,是对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的表现,特别是对于经济关系的体现。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关于人们权利义务的规范。对于人们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法律规范主要的使命与内容,然而作对于这种规定的拟定与确定,必是受到当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限制的,也就是受当时社会的经济条件的限制。三

6、、当代法律本质之探究法律本质理论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总是基于所处特定时代的认识水平和社会存在而言的。对于法的本质理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与丰富智慧结晶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变迁与诸多相关因素的变化,慢慢地形成了不同的法律本质观。当然,即使是同一个时代,由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不同,所得岀的法的本质也有很大不同。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时代背景之下,笔者认为,上述法律本质的各种观点和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历史的局限和不足,有其认识的片面性。为此,笔者认为可从法律本质内容和形式两个维度,深入揭示法律的本质,从而对法律本质

7、形成更加全面、立体与清晰的认识。(-)法律的本质内容法的本质内容,所指的是作为社会存在的客观法律以及作为整体的法律□□体系的本质内容。从康德、黑格尔到马克思都认为,法的本质是〃自由〃。〃法的自由〃则是通过〃法的权利〃来体现的权利就是可以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自由:而对于法的权利的确认、分配与保障,又主要是依靠“法权利"。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法的本质内容是由法的自由、权利与权力这三者所构成的。法律的自由需要通过法的权利来确认。法律上的自由的含义是有权不受他人(尤其是公共权力)的干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作为或不作为。同时,以上构成自由的特性也是权利的主要特性

8、。法律上所设定的每一项权利,都是对于公民和自然人在应许范围内的自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