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地位视角下高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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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地位视角下高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探究  摘要高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但也大量参与民事活动,不断以民事主体参与诉讼。梳理高校管理行为,对不同行为确定不同的法律地位,是有效防范高校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关键词法律地位高校管理法律风险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CollegeManagementLegalRiskPreventionResearchundertheLegalStatusPerspectiveSHIZiwei(WuhanTextile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7)AbstractUniversityasapub

2、licinstitution,withsomeexecutivepowers.Butalsoheavilyinvolvedincivilactivities,continuetoparticipateintheproceedingsofcivilsubject.Combinguniversitymanagementbehavior,differentbehaviorstodeterminethedifferentlegalstatusofuniversitymanagementisthekeytoeffectivelegalriskprevention.7Keywords

3、legalstatus;collegemanagement;legalrisk1高校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即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状态。高校管理行为时常越位与缺位,关键原因就是高校作为法人的地位不清晰,权利与义务认识和配置不当。一方面作为公益组织,其教育行为具有一定行政性质,特别是公办高校还有一定行政级别,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另一方面,随着高校按照社会化管理模式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涉及财产和人身关系的事务时,又具有明显的民事主体地位。1.1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学位条例》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

4、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高校是国家教育权的代理人和具体行使者,依法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受国家的委托。因此,高校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实质就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1.2高校的民事主体地位7以是否营利为标准,《民法通则》将法人划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贵任。”高校在处理与其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平等主体之

5、间的权利与义务,又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高校管理行为高校在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机构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经费使用方面的管理行为既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也有诸多民事成分。这导致高校在处理相关事务时经常角色混乱,既容易使高校利益受损,也容易侵犯教师、学生、其他主体的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的自主管理行为主要有:(1)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高等学校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包括自主确定招生来源和具体的招生人数;自主决定系科招生比例;根据专业特点对所招学生设置特殊规定的条件;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

6、内自主决定学生的收费标准等。(2)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证书。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3)设置学科、专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的,在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内合理选择,7设置或者调整本校的学科、专业。(4)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实施教学。高等学校可以自主地根据本学校的培养目标、任务以及不同专业和师生的特点,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5)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

7、、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6)开展对境外科技文化交流。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7)设置机构,配备人员。高等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的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立、调整学校内部的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8)聘任教师,评聘职务,调整工资津贴,实施奖励或处分。有权根据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表现,对他们进行评定和聘任,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原则,调整教师和其他员工的津贴和工资。(9)管理、使用各种财产和经费。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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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地位视角下高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探究  摘要高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但也大量参与民事活动,不断以民事主体参与诉讼。梳理高校管理行为,对不同行为确定不同的法律地位,是有效防范高校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关键词法律地位高校管理法律风险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CollegeManagementLegalRiskPreventionResearchundertheLegalStatusPerspectiveSHIZiwei(WuhanTextile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7)AbstractUniversityasapub

2、licinstitution,withsomeexecutivepowers.Butalsoheavilyinvolvedincivilactivities,continuetoparticipateintheproceedingsofcivilsubject.Combinguniversitymanagementbehavior,differentbehaviorstodeterminethedifferentlegalstatusofuniversitymanagementisthekeytoeffectivelegalriskprevention.7Keywords

3、legalstatus;collegemanagement;legalrisk1高校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即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际状态。高校管理行为时常越位与缺位,关键原因就是高校作为法人的地位不清晰,权利与义务认识和配置不当。一方面作为公益组织,其教育行为具有一定行政性质,特别是公办高校还有一定行政级别,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另一方面,随着高校按照社会化管理模式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涉及财产和人身关系的事务时,又具有明显的民事主体地位。1.1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学位条例》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

4、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高校是国家教育权的代理人和具体行使者,依法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受国家的委托。因此,高校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实质就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1.2高校的民事主体地位7以是否营利为标准,《民法通则》将法人划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贵任。”高校在处理与其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平等主体之

5、间的权利与义务,又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高校管理行为高校在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机构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经费使用方面的管理行为既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也有诸多民事成分。这导致高校在处理相关事务时经常角色混乱,既容易使高校利益受损,也容易侵犯教师、学生、其他主体的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的自主管理行为主要有:(1)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高等学校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包括自主确定招生来源和具体的招生人数;自主决定系科招生比例;根据专业特点对所招学生设置特殊规定的条件;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

6、内自主决定学生的收费标准等。(2)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证书。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3)设置学科、专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的,在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内合理选择,7设置或者调整本校的学科、专业。(4)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实施教学。高等学校可以自主地根据本学校的培养目标、任务以及不同专业和师生的特点,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5)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

7、、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6)开展对境外科技文化交流。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7)设置机构,配备人员。高等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的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立、调整学校内部的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8)聘任教师,评聘职务,调整工资津贴,实施奖励或处分。有权根据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表现,对他们进行评定和聘任,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原则,调整教师和其他员工的津贴和工资。(9)管理、使用各种财产和经费。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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