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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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法范文    增值税法有些内容?我国于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法律规范性文件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增值税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

2、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

3、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

5、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

6、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7、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8、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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