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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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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与教学论(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开拓进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2.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化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3.系统地掌握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方面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发展状况、具备进行化学教学改革实验和分析研究等方面的专业能力。4.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承担工作重任。二、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属于教育学
2、科的二级学科,化学教学论是该二级学科中的研究方向之一。化学教学论研究方向既需要广博的化学学科专业基础,又需要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是跨越文科和理科,跨越教育学和化学的一门交叉学科。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第一年修完学位课、研究方向课和选修课,全部通过考试考查;第二年、第三年主要撰写学位论文和通过答辩,同时完成教学实践。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四、课程设置课程与
3、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34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一)必修课程1.公共学位课:7学分(1)政治80课时3学分(2)外国语240课时3学分2.专业方向课:6H,17学分(1)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60课时3学分(2)教育心理学60课时3学分(3)教育科研方法60课时3学分(4)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研究45课时3学分(5)化学教育测量与评价45课时3学分(6)化学学习论45课时3学分(二)选修课程要求至少选修1门课程3个学分。(1)教育名著选读45课时3学分(2)高等无机化学45课时3学分(3
4、)高等有机化学45课时3学分(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必修)1•实践环节(3学分)实践内容包括教学实践(面向大学本科学生,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科研实践(参与具体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技术开发和服务等)、社会实践或调查等。具体实践内容、考核办法由各学科组自定。要求以学科组为单位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计3学分,实践环节在前三学期完成。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3学分)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
5、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3学分。要求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开题报告。3.学术活动(3学分)要求研究生第1-3学期认真参加不少于11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并写出有关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经学科组考评合格,可获得3学分(学术活动考勤由学院负责)。五、课程学习与考核1•学分要求: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应修满34总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其中必修课(含必修环节)不少于3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2.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6、。课程一律进行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实验、实习、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成绩一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学科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取得学分。3.考核要求: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院(系、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六、中期考核和科研成果要求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参加由有关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对每个研
7、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报告并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在学期间的论文要求可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依照学科制定的科研训练和成果要求达到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七、培养方式1.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每位学生所修的学位课程由导师指定。3.每位学生所修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本人与导师协商确定,在导师
8、指导下,可在下列范围内选择:(1)本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2)所在一级学科中其他二级学科开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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