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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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最新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    互联网广告新规已经出台互联网世界广告将不再泛滥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年最新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据重庆晚报7月10日报道备受争议的互联网广告特别是医药类网上广告终于迎来新规——国家工商总局8日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度将互联网付费搜索视为广告明确指出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付费搜索应标明是“广告”    几个月前的“魏则西事件”将付费搜索推到刀口

2、浪尖上推广信息是否属广告?应不应该接受广告法监管?当时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    此次《办法》明确将“推销商品或服务付费搜索广告”列入5项互联网商业广告之一“付费搜索”首次列入其中这意味着推广内容被列入广告范围    另外该《办法》第七条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应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楚辨明强调“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办法》还规定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未明显区分、不具有可识别性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将对广告主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弹窗广告应确保一键

3、关闭    网上看电影、看小说正起劲突然弹出跳窗广告影响用户体验    该《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    弹窗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或者未经允许发送电子邮件附加广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  该《办法》对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提出更高要求: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    工商有权查阅账簿后台数据    网友发现互联网广告违法线索向谁举报?该《办法》明确提醒可在广告发布者所在地或广告主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办法》明确了工商人员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行使的相关职权如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当事人进行个人检查、查阅账簿后台数据、采用截屏拍照等当事人应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    专家:“推广”有回避广告之嫌    该《办法

5、》出台后相关搜索网站有何反应?昨上午重庆晚报记者分别输入“眼科医院”、“重庆旅行社首选”关键词搜索排在前三位搜索结果均在栏条信息右下角点亮了两处蓝色提示字样:商业推广、V2    点击商业推广显示“搜索结果为商业推广信息请注意可能的风险”点击V2显示“基础信誉积累可接洽商谈广告主为实名认证”点击部分栏条信息下方V3时解释为“优良信誉积累值得信任”    重庆晚报记者在另一搜索平台发现部分搜索结果也点亮了蓝色“商业推广”提示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管育鹰认为中文“推广”与“广告”意义并不等同

6、用“推广”一词有刻意回避广告性质之嫌应当明确在这些广告类搜索结果上标记“广告”字样    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今后搜索相关链接时别忘了注意下方蓝色字样的提示一旦有“商业推广”字样出现无疑就遇见付费广告了在选择推广内容进行消费时别忘了截图留证    律师说法    弥补广告法空白有利消费者维权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陈艇认为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广告办法是行业、网友、律师、主管部门一致期待的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看网络有偿推广信息相关发布者和经营者有义务向公众明示    “互联网行业

7、已经过了摸索期步入发展期该办法出台为工商办案、消费者维权、律师搜证提供了有效法律依据弥补了互联网行业管理空白也弥补了传统广告法监管空白”陈艇认为任何法律法规在暂行初期都有一个摸索、完善的阶段消费者的声音就是最好的反馈建议消费者在今后维权中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并提出建议    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从搜索结果到淘宝都管起来    “魏则西事件”所引发的“互联网付费推广”大讨论在国家工商总局上周五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可能是为了弥补过去7年来对整个行业监管的缺位这则新

8、规的覆盖很广:电商、搜索、社交媒体等绝大多数包含广告业务的互联网产品都被列入了监管范围    按照新规的说法只要是通过互联网媒介(包括网站、网页、App等)、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模式即是广告从今年9月1日起这些内容都要带上明显的“广告”字样才能出现在消费者面前    也就是说包括百度搜索结果里的“商业推广”、手机淘宝中的“掌柜热卖”、今日头条的“推广”内容、新浪微博的某些“热门话题”以及经常出现在邮箱里的垃圾邮件之后出现在你眼前时都会被统一定义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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