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宣传58---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汇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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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汇总(上)本裁判规则汇总整理总结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以方便广大同仁及建设工程相关从业人员参考。文/陈鑫范陶鸿摘白:无讼阅读1.当事人双方约定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但仲裁条款约定不明的,不能排除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血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以上三项是进行仲裁的必备要件,缺一不可。关键词:仲裁;约定不明;管辖规则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具体到本案,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2条附则3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

3、,双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屮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商定的仲裁机构屮请仲裁。但未约定具体明确的仲裁机构,因此属约定不明。此后双方于2000年6月3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三部分第10条37.1款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1)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调解:(2)采取第XX种解决方式,并约定向X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双方只约定了纠纷的调解方式,而调解不成后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中,是空白事项,故应认定双方未约定发生纠纷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发生纠纷

4、后,亦未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因此从案件具体情况看,不能认定双方有排除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在双方已就纠纷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无不妥。2.发包方发给承包方的函件中,对于工程形象进度的推测,不构成诉讼中的自认行为,也不应作为确定工程施工进度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诉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关键词:形象进度;推测;自认规则详解:自认是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诉讼中的自认是当事人在诉讼过

5、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诉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诉讼中的自认有约朿当事人及法院的效力。当事人的口认可以成为法院确认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正常程序中涉及自认事实部分的调查和辩论不再进行。本案中,发包方虽曾发函向承包方表示,工程的形象进度至多完成85.7%,其目的是督促承包方尽快进行施工建设,只是对工程形象进度的一种推测,并不构成诉讼中的自认行为,也不应作为本案确认工程施工进度的依据。承包方在复函中,对发包方的意见亦未认可。且该行为发生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并发生争议阶段,并没有发生在诉讼阶段。发包方在参加诉讼

6、后,一直否认工程的形象进度已经达到了85.7%的事实。因此,诉争项目的形象进度,应当以两次鉴定确定的工程造价,结合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及己支付的工程款数额来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将发包方发函中的推测理解为当事人诉讼中的自认。1.应付工程款利息作为法定孳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口计付一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ZFI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

7、竣工结算文件之口;(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为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口。”关键词:利息;孳息;应付款规则详解:利息问题到底是作为损失还是法定孳息,过去在学界和司法实务屮一直存在争论。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精神看,己经将利息作为一种法定孳息來对待。该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H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

8、)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该条的3项规定都将支付利息和支付工程价款确定在同一时点。可以说,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利息到底是作为损失还是孳息的问题。因此,承担或者支付利息,作为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一项附随义务,与当事人负有的付款责任同时产生。本案屮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合同》屮约定的剩余工程款付款金额和期限是,在双方约定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合同进行决算审查后,得出工程造价总金额,以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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