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

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

ID:44286373

大小:2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0-20

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_第1页
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_第2页
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_第3页
资源描述:

《释“还民”【文化研究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文化硏究论文•释“还民'王素、宋少华、罗新《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1]在谈到步鹭在长沙的活动时,干布了两支简:[5-1532]右西乡入步侯还民[限米]一斛四斗;[5-1556]入都乡嘉禾二年步侯还民限米一斛。作者认为:”大槪步鹫在氾口征召士兵过多,粮食不足,曾向当地居民商借不少限米,以至离开泯口四年,尙未将限米还完。其时,步鹭不在长沙,主持还民限米事务的应是临湘侯国。”[2]显然,作者是将“还民限米”理解成“归还民之限米”。关于限米,作者根据出土的有关简牍,认为:“限米应为吏、兵一类非国家'正户’所缴之米。他们缴纲限米,是为了免役,但

2、实际上,即使缴纳限米也未能免役。”[3]他们对限米的理解大致不误。但如果照他们对“还民限米”的理解,则是“民”也需缴纳限米;可见,这种理解欠妥。“还民”似指归附之民,即过去曾一度因逃亡或其它原因而脫籍者。刘表所占据的荆州有不少不著籍的“游户”。《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注引《魏略》载诸葛亮对刘备曾说:“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平居发调,则人心不悦;可语镇南,令国中凡有游户,皆使自实,因录以益众可也。”[4]孙吴所据有的江东,也有大量的逃亡百姓,如“南海、苍梧、郁林、珠官四郡界未绥,依作寇盗,专为亡叛逋逃之薮。”[5]最典型者,就是所谓“山

3、越”中的许多“逋亡宿恶”[6]。东晋时,径称之为“浮浪人”[7]。《三国志•魏书•卫觊传》载曹操征袁绍时,卫氏受曹操之命出使益州,劝说刘璋出兵牵制刘表。“至长安,道路不通,觊不得进,遂留镇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凯书与荀域曰:’关中膏腆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万余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云云”⑻可知,这些一度流亡而重新归籍的百姓,当吋被称作“还民’。简中所说的“步侯还民”,似指这些归附之民,原本是归步侯所领者。因此,仓库在收到他们缴纳的限米时,标明是“步侯还民”所应缴纳的限米。我们从史籍和简牍中也可以知道,个人

4、所领的民或兵,国家都有登记,虽然在事实上也不无隐瞒;否则,就不必著令“故将军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9]“还民’虽然不是“吏、兵一类非国家’正户…,不具备严格的身份性,但勺一般的民还有不同;他们属于脫籍逃亡后又重新附籍者。他们纳限米,可能是国家因其刚刚归附而给予的一定程度的优待;过若干年后,即须成为正户民,不再纳限米而须承担正户民所应承担的一切义务,就像唐前期对浮客的处理一样。孙吴时期,政府也确实有向百姓赈贷的事,如赤乌十三年“诏原逋责,给贷种食”[10]遨些贷纟合百姓的种食旧后是需耍归还的。王素等文所刊布的[6-2017]“其廿

5、六斛民还黄龙年临湘侯限米”[11],正是指百姓归还先前从仓库中所借米;从仓库的帐上,标明他们所借的米是临湘侯所纳的限米。在“长沙故城古井群物遗址出土文物展”中,有一枚木牍是:州中仓吏郭勋马钦张曼周栋起十月廿一曰讫廿三日受民还贷食杂米合六十二斛这一分类小结帐中标明的也是百姓归还的贷食米。这与“步侯还民限米”是两回事。当然,关于民还贷食的问题并是如此简单,容另文详述。⑴刊《文物》1999年5期。[2]同上,28页。〔3]同上,38页。[4]《三国志》卷35,4册913页,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版,1982年印刷。[5]《三国志》卷53《吕岱传

6、》,5册1253页。[6]参《吕思勉读史札记》“山越”条,576-58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7]《隋书》卷24《食货志》,3册674页,中华书局点校本,1973年版,1982年印刷。[8]《三国志》卷21,3册610页。⑼《三国志》卷54《周瑜传》,5册1264页。[10]《三国志》卷47《孙权传》,5册1148页。[11]《文物》1999年5期,28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