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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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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基层治理需探索新模式当前,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中原有的以居委会自治为核心的制度机制面临新挑战。必须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城市基层治理的新变化新的城市社会结构,需要新的治理模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在扩大、城市数量在增加,城市的社会结构也在更新变化。首先,城市基层治理的单元,原来是基层社区,但是社区单位随着人口数量增加,再作为基本治理单元有些难以为继。很多街道的人口数量都以十万计甚至数十万计,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人口也都数以万计。其次,基层治理单元的细胞也在发生转换。
2、原来的社区以及居委会,人口聚居大多以工作单位为基本依托,社区内基本上仍然属于熟人社会。而现在,随着商品房开发及人口增长,社区内的熟人社会转化成为陌生人社会。最后,更多城市社区是以更微观具体的单元建构起来,例如小区的形式。社区和小区之间有的虽然重合,但更多是分割开来的,往往是-个居委会横跨几个小区。因此,以居委会为依托的基层居民自治制度,与现在的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并不相适应。新的法律依据、法治理念,需要新的治理模式。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虽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作出修正,但与城市基层治理有关的法律制度开始逐渐增多。特别重
3、耍的是,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将业委会、业主大会规定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并拥有法定权利。这为城市基层治理特别是以小区为单元的治理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可以说,《物权法》的基本法定位,确立了业委会、业主大会的重要法律地位。此后,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与业委会等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也对业委会的治理功能提供了保障。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同样为城市基层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制度空间。新的利益需求、权利意识,需要新的治理模式。之所以要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规定其具有法定权利和功能,根本原因在于业主们的共同
4、利益。什么是业主?其实就是所有权人,所有权是所有制的基础。《物权法》规定了业主们对小区共有部分的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业主的共同所有权可以成为业委会、业主大会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据和基础。在现代城市中,业主们作为所有权人,权利意识、自主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这也是城市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前提。因此,上述内容都决定了新的城市基层治理,要以业主大会、业委会为主要形式的业主自治组织为主要依托,建构新的治理模式。目前,已有地方通过推进业委会组建的做法,开展了对新形势下城市基层治理模式的新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新模
5、式发挥作用的三重保障创新城市基层治理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有效保障。冃前看,在基本的法律制度层面上,《物权法》提供了…个最基本的支撑。而民法总则关于特别法人的规定,从长远来看,也可以成为业委会法律地位的一个重要依据。尽管目前对于业委会特别法人地位的承认,并没有在法律上得到真正解决,但承认业委会的特别法人地位越来越成为大多数法学家的共识。随着实践的发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解释、司法解释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在具体法规制度层面上,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政部制定的关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规章等,都能够为业委会提供
6、制度上的保障。创新城市基层治理需要自治共治等社会治理新理念和相应工作机制的支持。小区业主们作为物权的所有人,不仅在小区中的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使用上有着共同利益,而且在很多公共生活方面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例如孩子入学问题、老人养老问题、平时休闲娱乐半活等。在这些利益的处理上,大多都是一些特别具体的难题,单靠政府来解决,成本很高,难度很大,而且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现代社会中,人民群众的尊严感、尊重感、获得感,很重要地体现在自我治理权利的实现上。以业委会为依托,业主们通过协商、票决、感情联系的方式,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方
7、面沟通协调,来处理共同利益的问题,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实践自治、共识等治理的新理念,提升业主们的尊严感、尊重感、获得感。创新城市基层治理离不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针是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此方针指引下,基层政府此前建立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例如网格化管理、信息员制度、风险管控、矛盾化解调处机制等等,在新的模式下仍然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巩固基层治理新模式的着力点以业委会为主要依托,重构新的城市基层治理模式是一个长期过程,而临许多艰巨的挑战和问题。首要工作在于共识的形成、理念的转换。在城市基层治理问题上,各种认识
8、需要沟通。有人认为需要加强管理,维稳任务很重,不能出问题,尤其是城市工作,要万无一失。有人认为要尊重老百姓的民主权利,充分给予他们自治空间。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身份的人在这些问题上的认识可能很不一致,比如政法部门、民政部门、立法部门,还有物业公司、业主们,看法不一样。因此,要形成最大的共识,就需要充分研究、探索、讨论、沟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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