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

ID:43780385

大小:25.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0-14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_第1页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_第2页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_第3页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_第4页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品]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民俗习惯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应用邹来水章黎选屮国社会传统历来重视风俗习惯,民众对习惯、民俗、伦理、道徳等民间法更是有所偏好和青睐。在我国许多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影响根深蒂I占I,人们对民俗习惯的信奉,甚至大于对法律的遵守。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果机械运用法律,不注重民俗习惯,就会使判决说理无法服人,判决内容无法执行,最终损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适时的引入民俗习惯解决孑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一、民俗习惯在基层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适用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屮,审理案件决大多数为财产、婚姻、赡养类案件居多。在审判过程屮,适时引入风俗习惯,主动克服法律的保守性和

2、僵化性,增强司法的灵活性,适用性,考虑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般道徳评价标准、法律认知尺度和对事物普遍性的是非判断标准,使法律与人民的实际和需耍相结合,使法律得到适合实际的合法的变通,通过法官的操作赋予法律以真止的含义与生命。笔者在审判屮曾碰到这样一个案例,被告黄雪娟从小就被原告刘余风抱养,1991年,被告黄雪娟嫁到邻。双方关系本来一直很好,直至1993年,原、被告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此后就不相来往,但并未就此解除收养关系。原告因老伴亡故,丧失生活能力兼休弱多病,且另无儿女,故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赡养义务。法庭上,原告老泪纵横,尽情诉说心中不幸事,情到深处,常无语哽咽。被告黄雪娟心屮

3、也有埋怨,说在原告家经常受到打骂,到适学年龄也没有帖读,每天只是在家做家务,从未休息。被告出嫁后,原告还经常到被告家无理取闹。现在已经与养母断绝了一切人情来往,领养关系早已事实解除,且被告黄雪娟系出嫁Z女,按当地的风俗习惯,出嫁Z女不须承担赡养义务,但此与《小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养子女对养父母的义务相违背。在其亲生子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养女黄雪娟应适度承担赡养义务,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判决被告黄雪娟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70元。此判决后来也得到原、被告双方的理解和支持,并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肯定。本案是法官运用民事习惯进行的裁判,该判决既符合社会公认的民俗习惯,也符合社会公众的

4、通常性的期待,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相统一。二、基层法院民事审判运用民俗习惯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过程屮,城市、农村人口的频繁流动,乡土文化、民俗习惯与新时代新价值观念的激烈融合与碰撞,给基层法院法官运用民俗审理民商事案件带来新的挑战。基层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小,法官作为行使审判职能的执法者,更多只能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看问题,对于运用民俗习惯裁判案件,有着许多的问题。1、基层法官自身的素质限制了运用良俗裁判案件。现代法制社会中,H益复杂的法律关系决定了法官这个特殊群体的职业素质必须要与时俱进。一个合格的法官,要具冇高尚的职业道徳、丰富的职业知识、

5、严谨的职业思维。而要真正做到运用良俗裁判民商事案件并不是一个简单地尊重乡风民俗的问题,也要求法官运用并严谨的法院,融会贯通相关法律,追求法律条文背后体现的法律原则和精神,从而达到与民俗木源价值观念一致性。2、对于基层法院的办案法官来说,运用民俗习惯裁判承担被上诉的风险。一般而言,如涉及彩礼返还、赡养、相邻纠纷等类型案件,由于当事人之间冲突对立情绪较严重,在司法审判实践小,尊重乡风民俗习惯,并在裁判时予以考虑,是能对大多数案件起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但是一旦一方当事人上诉,由于法律上对司法审判小运用民俗习惯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运用民俗习惯裁判一般被归为法官自由裁量

6、权范畴,不同地域的法官的认知不尽相同,故而要承担较大的被改判的风险,承办法官对此有着较大的顾虑。3、法官如何合理自由裁量的问题。相关法律对彩礼返还Z类案件的裁判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也没冇统一的裁判标准,因此,法官较难做到合理自由裁量,经常导致此案的主审法官裁判返述比例较大,而彼案的主审法官裁判返述比例较小,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当事人则因此质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权威性、质疑法官的能力和品性,这客观上急需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以便于实践操作。4、如何转变司法理念的问题。实践屮,对于民俗习惯能否引入民商事裁判,在法官当中本身就有争议,一部分法官的长期实践屮形成“民间的风俗习惯没有经过国家的

7、制定和认可,不能够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的理念。对此一概持排斥的态度。也有的法官认为,民俗习惯可以用,但只能在法官调解案件时使用,认为“存在未必合理,有法就应依据”。因此,转变一线法官长期形成的僵化、固执的执法理念就成了一个迫切的问题。三、审判实践中运用民俗习惯应注意的问题首先,要止确处理好民俗习惯与国家法律Z间的关系。某些民事案件,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民俗习惯有具休规定。如婚约及其引起的财产纠纷。处理这类民事案件可以适用民俗习惯,这既便于当事人理解和接受,乂为法院裁判案件提供了可行的原则;某些民事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