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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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南亚南亚研究》2010年第3期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边明社I,赵仁平2(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昆明650034;2・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650221)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更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以及国际倫避税等税收问题B益突出,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中的突出障碍。因览,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了解和认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促进各国税制完善与优化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做好税收协调,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关键词:中国

2、;东盟;税收制度;比较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392(2010)03-0057-06收稿日期:2010-06-24作者简介:边明社(1964~),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赵仁平(1971-),男,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学院刮敦授。基金项目:本丈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课题“中国与东盟各⑥税收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07Z21559)的阶枚性研究成果。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据统计,2002年冲国与东盟贸易总额为547.7亿美元,2008年达到

3、了2311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的4.2倍。同时,在相互投资方面,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08%。⑴2010年1~5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1118亿美元,增长近58%,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⑴特别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商品、服务、技术、人员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必将不断扩大和加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税收冲突和不协调已逐渐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

4、贸关系发展的突出障碍。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申国与轴純卿比较研魁敬(-)全面认识各国稅制,促进经贸关系发展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进行比较研究,是认识了解东盟各国税制的重要窗口。中国和东盟各国虽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等都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等的差异,导致各国税制的差异也很大,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发展的障碍。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比较、鉴别和归纳,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全面地认识各国税制,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二)总结稅制改革经验,促进各国稅制优化

5、与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为适应各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都对国内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革,目前这一改革进程仍在延续。中国在进入新世纪以来,税制改革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原则,突岀地表现在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增值税试点及全面转型,个人所得税的调整等方面。与此同时,东盟国家适应世界性减税浪潮,进一步加大税制改革力度,相继公布了连续的中期性降税计划,以消除高税率对投资与生产的不利影响。如新加坡政府2002年4月提出了在三年内,分三个阶段对税收体制进行改革的方案,将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24.5%和26%降至20%。⑶总之,中国和

6、东盟各国多年的税制改革和建设,有着许多的经验和教训。因此,不断总结和借鉴各国税制改革的经验,优化和完善各国税制,是服务于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三)促进各国税收协调,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国和东盟各国间的经贸往来历史悠久。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和东盟国家全面经济合作的框架和格局初步形成。伴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和商品、服务、技术、人员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日益增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问题也日益突出。可以说,有效解决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税收冲突、推进税收协调,是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发展

7、的迫切需要。因此,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比较,是全面剖析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差异与共性,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协调最为重要的制度基础。二中国翳齢国税制体糸比较(一)税权主要集中在中央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中央政府集中财力进行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以实现政治经济的稳定。因此,除了少数几个小税种外,几乎所有地方税种的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都是由中央制定与颁发的。可以说,长期以来,我国税权尤其是税收立法权不仅主要而且是过度地集中于中央。①在东盟各国经济的快速、不平衡发展中,各国都非常注重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因此税权也主要集中在中央。如

8、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虽然实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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