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人者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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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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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用人者的侵权责任论用人者的侵权责任一、用人者责任的含义、特征与理论基础(一)用人者责任的含义用人者责任,又称作用人者替代责任、雇用人责任,即传统上所说的雇主责任,是指用人者(工作人员、个人劳务提供人)对被使用人(用人单位、个人劳务使用人)在从事职务活动时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所谓的用人者,是指任用被使用人,通过对其活动进行委派、指示以实现自己特立目的的人。被使用人(劳动者)与用人者相对应,是指接受用人者的指示,根据用人者的意思提供劳务或劳动的人。应当提及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民事立法始终保持着将法人、他组织的替代

2、责任与雇主的替代责任分开进行规定的立法体例。有学者认为这一做法是计划经济僵化思维的产物,与市场经济发展极不相适应。在《侵权责任法》中,立法者采纳了这一观点,不再因所有制的不同将单位责任与雇主责任进行分别规定,而是统一规定。(-)用人者责任的特征用人者责任属于一种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相对于其他侵权责任,它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1•用人者责任原则上是一种替代责任。在此,这种责任之所以被称为替代责任是指用人者对被使用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2.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耍被使用人在职务活动中发生了侵权行为,该项责任即市用人者承担,并不考虑用人

3、者的过错。3•用人者责任以用人者与直接侵权人存在特定关系为前提,即用人者与被使用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用人者对侵权人的活动存在指示、控制、监督、管理等关系。4•用人者责任是用人者对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时的致害行为承担的责任,要求侵权处于特定的状态,即在执行职务、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之中。(三)理论基础被使用者要听从用人者的命令,受用人者的管理与控制,服从其指令,被纳入用人者的组织管理Z中。这一内容在大型企业和公司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大企业或大公司往往有非常严格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或企业的指令,执行工作任务吋受到相应的监督

4、、控制与管理。正是因为用人者对被使用者具有很强的控制力,所以要求用人者为被使用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用人者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促使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损害的发生。二、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上,无论是从世界民法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我国的民事立法传统的角度分析,都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最优选择。也就是说,根据这一原则,将不再考虑用人者是否在劳动者选任、监督或者其他方面存在过失,只要劳动者在为用人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用人者就要承担替代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就要达

5、到用人者无条件地承担由劳动者致害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如此,不仅可以减轻受害人所需承担的举证负担,同时也简化了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使受害人的权益能够更为有效和便捷地得到救济。三、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用人关系之所以法律规定由用人者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其关键因素就在于责任者与致害人Z间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即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所形成的用人关系。在实践中,由于判断二者是否形成用人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学者的观点,通常会综合考察下述几个因素:1・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合同。通常认为,凡是约定

6、劳动者为用人者提供一定劳务为冃的的合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订立,均可被认为属于雇佣合同的范畴。2.用人者与劳动者Z间是否存在监督控制关系。如果在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监督控制关系,那么应当认定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用人关系。2.劳动者是否构成用人者组织的一部分。这一因素强调劳动者是否融入到用人者所经营的事业Z中,以及融入该项事业的程度。如果劳动者已经融入了用人者经营的事业之中,且他对工作的完成是作为用人者所经营事业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部分的话,那么就应认定它们Z间存在着用人关系。简言之,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用人关系吋,

7、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并综合运用上述三个标准进行判断。(二)劳动者致害行为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之中用人者不是为劳动者的一切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而只有在劳动者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其从事雇佣行为的过程中时,用人者才承担替代责任。此时,采用何种标准确定劳动者的致害行为属于雇佣行为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着责任的承担主体的不同。根据司法实践屮的经验,判断何谓“雇佣行为”,釆取的是客观标准,也就是说,依据劳动者行为的外观进行判断,而不考虑用人者及劳动者在主观上是否有为用人者提供劳动的意思。(三)劳动者的致害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在用人者承担替代责任

8、的构成要件中,劳动者的致害行为本身构成侵权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四、用人者责任的承担(-)用人者责任的承担形式《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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