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与环境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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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及环境责任保险第一节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概念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对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物质,如果违反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定,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2、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环境问题己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大问题,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与环境污染行政责任,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并称为当代三大环境法律责任体制,其中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最薄弱的体制。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指因人(公民,法人)的活动,致使生活环境或生态环境受污染,从而损害一定区域人们的生活权益、环境权益或其他权益的行为人所应承受的民事上的法律厉果。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屮的一种,但与一

3、般民事责任比较,它属于非凡侵权民事责任。①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在世界各国民法上得以确立是在19世纪中后期,并在20世纪后期世界各国的环境法屮得到充分的发展。从本质上说,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环境污染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可调和性矛盾所造成的,特别是工业革命后严重的环境污染危机更使得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口益为人类社会所关注。环境污染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民事损害赔偿是其屮主要的民事救济手段。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切不违规不超标也要承担责任)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悄况F,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法的

4、归则原则在整个侵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也决定着一定的责任构成、举证责任的承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等等。④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最终要件的原则,受害人承担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则被称为严榕责任,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受害人只要证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

5、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并不是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而是其主观上的过错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不产生影响。对于环境侵权行为到底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因此理论上对此产生了争议。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的实质为过错责任;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⑤。《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关于侵权归责原则的一般规定,即i般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民法通

6、则》第106条第3款还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关于侵权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规赵,即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出法律具体规赵。对于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根据有关学者考证,我国最早对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明确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是1982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第42条规定,因海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

7、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环境诉讼的举证责任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斤杲Z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笔者认为,虽然过错责任原则不利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但完全不考虑环境侵权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一律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做法也不十分妥当。因此,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上,应当实行特殊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即只要环境污染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环境侵权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企业(环境侵权

8、的加害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主观上确实没有过错的,且其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即使因此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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