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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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魏晋律学与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司法制度动乱时世汉末董卓之乱使汉帝国终于崩溃瓦解,与军阀割据、王室贵族自相杀戮相推引,北方游牧人从高原上横冲直下,同农耕人激烈争夺生存空间。一场长达四百年的战乱由此展开。在战祸不已的漩涡中,在全国范围内,先有魏、蜀、吴三国鼎立,继之而起的西晋统一,命祚短促,随晋亡而来,在北方,先有十六国割据,后有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的政权嬗递,在南方,则有东晋、宋、齐、梁、陈王朝的起伏更迭。儒的裂变经学式微名教危机玄风蔚然第一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

2、法概况三、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化二、法典结构的变化与立法技术的进步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一)三国时期立法蜀国:蜀科、法检、科令、军令吴国:律令多依汉制魏国:曹操:科,独立性的临时法律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新律十八篇,文约而例通(二)两晋的立法晋武帝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晋律》或《泰始律》二十篇,张斐、杜预作注释,与律文同具法律效力,又称“张杜律”。同时颁行《晋令》、《晋故事》,与律令并行。“式”也出现。《晋律》为东晋、宋、齐沿用,承用达235年,两晋南北朝时期行世最久。(三)南朝立法宋、齐沿用晋律。宋未立新制;齐《永明律》未施行;梁《梁律》未

3、超出晋律范围;陈《陈律》、令、科各三十卷,实质上仍是晋律的继续。(四)北朝立法北朝重视法典编纂,九次立法,前八次修订《北魏律》,孝文帝太和年间(公元477—499年)告成,历经一个多世纪,史上修订最久。《北魏律》二十篇,冶汉魏晋律于一炉,开北系诸律先河。东魏:天平年间(公元534—538年)《麟趾格》。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5年)《大统式》。北齐: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北齐律》十二篇。法令明审,科条简要,隋唐法典蓝本。北周:保定三年(公元563年)《大律》,仿《尚书》、《周礼》,采魏、晋律,凌乱不合时宜。二、法典结构的变化与立法技术的进步(一)律的发展与法典

4、结构的变化(二)令的发展与变化(三)以格代科(四)式的出现(一)律的发展与法典结构的变化1、魏《新律》增加篇目。将刑事条款尽入于律,作为正典。体例调整。将《具律》改称《刑名》列于律首;对新增篇目与故五篇统一调整。2、晋律严格区别律令界限篇章体例合理,分魏律《刑名》为《刑名》《法例》两篇。增设《关市律》、《水火律》、《诸侯律》,共二十篇。3、南北朝时期律的发展《北齐律》进一步改革体例,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冠于律首,增强了法典结构科学性。改《宫卫》为《禁卫》,将宫廷警卫扩及关禁。增加《违制律》,完善吏制。(二)令的发展与变化汉时律令无严格区分。魏时区分不明

5、确。晋始明确区分律令。“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律是固定性规范,主要是刑事法律,令是暂时性制度,主要规定国家制度,违令有罪者,依律定罪处刑。(三)以格代科魏《新律》将科按性质分别为律令,其中有关刑罚不乏抽出厘定为律,其他按类归纳为令。晋,科未复见,法律形式为律、令、故事(多属行政规范)北魏以格代科。北魏初,科作为副法仍行用。1、北魏中期前,格刚从科演变而来,作为副法补律令行用。2、北魏后期至北齐初,取代律文成为主要法律形式。北齐刊定《麟趾格》作为正刑定罪的规范,成为“通制”。此时,律已成虚文,格常有检修更定;格以尚书省诸曹名为篇目,开创了新体例。格由副法上升为代

6、律令行事的主法,由疑事判例的编修变为正刑定罪的条文。3、北齐中后期,《齐律》成,以格代律局面结束,格复退回副法地位。(四)式的出现西魏《大统式》,成为隋唐以后律令格式四种基本法律形式之一“式”的先声。三、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化(一)确立维护贵族官员的特权制度——“八议”入律和“官当”出现(二)九品中正制与任官考绩制度(三)确认和保护贵族官员按等级占田的特权(四)维护尊卑良贱等级关系的婚姻制度(五)关于买卖、借贷等法律规范的增多(一)确立维护贵族官员的特权制度——“八议”入律和“官当”出现1、八议:对八种权贵人物,在他们犯罪以后在审判上给予特殊照顾,“大者必议,小者必

7、赦”,官府不得专断。亲:皇帝宗室亲戚。故:皇帝故旧。贤: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政治、军事等方面有大才能者。功:对国家有大功勋者。贵:有一定级别的官爵者。勤:为国家服务卓著有大勤劳者。宾:前朝皇帝及后裔。魏律中八议成为封建法典主要内容之一。八议入律,使官僚贵族地主享有特权,凌驾于一般法律制裁之上,为统治阶级中不法分子破坏法律打开方便之门。2、官当晋律除名、免相比,为官当之制滥觞。北魏律规定爵位、官品抵罪、当刑。陈律正式使用官当一词。隋唐官当制日臻完善。(二)九品中正制与任官考绩制度1、九品中正制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制定,规定郡设小中正官,州设大中

8、正官。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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