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

ID:43211891

大小:113.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0-03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_第1页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_第2页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_第3页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_第4页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_第5页
资源描述:

《实用技能学程班学习辅导座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實用技能學程班學習輔導座談學年學分制介紹重補修規定介紹報告人:實用技能組黃玉麟組長實用技能學程(夜間上課) 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壹、依據:一、職業學校法第十四條。(92.1.15修正公布)二、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十五條。(89.1.7修正公布)三、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89.9修正公布)貳、目的:一、為使本校執行補充規定有所依據,特予訂定。二、為提供實用技能學程於夜間上課之學生採計為畢業抵免學分之用。參、學科學分核計方式:一、每週上課一節持續一學期(或十八週)以一學分計。二、軍訓(國防

2、通識)、護理(健康與護理)、體育等科目均核計為畢業學分。三、活動科目(週會、社團活動)視同通識課程,夜間上課得採計為畢業學分。※班會不計學分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肆、畢業學分採計原則:一、職場經驗:1.學生在學上課期間於職場工作,依其職場所習類科相關程度,每學期得採計1~2學分,三學年最高以12學分為限。2.職場經驗為:甲.每週至少工作8小時(含),每學期工作18週(含)以上。乙.每學期工作至少30個工作天,總時數需超過180小時以上。符合以上條件者可提出申請;學分之採計應於每學期上課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3、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與所習科別直接相關之工作,每學期以採計2學分;非直接相關之工作,每學期以採計1學分為原則,其學分採計由審定委員會評定之。二、技能檢定證照:(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內政部核發)1.丙級證照每一職種得採計3學分;乙級證照每一職種得採計6學分。2.採計之學分,三學年最高以6學分為限。3.技能檢定證照學分採計,應於取得證照後提出申請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伍、附則:一、學分採計審定委員會組織由校長、進修學校校務主任、組長、教官、各班導師及相關人員所組成。二、前項之學分採計係用以

4、補足應修得畢業學分之用,不得作為抵免修相關科目。三、本校依實際需要,訂定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1)職場經驗學分採計程序及時程程序時程說明9月或2月9月~12月或2月~6月1月或6月2月或7月學生繳交:職場經驗學分採計申請表在職證明或薪資單或勞健保等證明文件:班級導師、審查進行查驗工作(包含現場訪查或電話查核…等)根據學生所提出申請表及學校查核紀錄,審核採計學分不通過通過學生提出申請並繳交備審資料學校進行查驗並作成紀錄學分採計委員會審核送註冊組備查並

5、告知學生審查結果(2)技能證照學分採計程序及時程程序時程說明5月下旬6月下旬7月下旬學生繳交:技能證照學分採計申請表技能證照影本不通過通過學生提出申請並繳交備審資料學分採計委員會審核送註冊組備查並告知學生審查結果學年學分制流程圖每一科目,每週1小時,修滿一學期(或授課時數達18小時)成績及格成績不及格授予1學分畢  業修滿150學分所有必修科目均應修習學分數不足必修科目不及格延  修(延長修業以五年為限)補  考成績及格授予學分成績以60分計成績不及格重修必修科目均應重修;選修科目得以選擇重修或改選其

6、他相關科目收費標準專班:1節課40元自學輔導班:1學分240元上課時間:開學期間週六上課,及寒暑假。成績及格以實得分數計算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年度總學分數二分之一以上者(以實得分數計算)重讀輔導轉學成績不及格不給予學分,低於40分,強制第二次重補修(重修以二次為限)學年學分制Q&A1.Q:何謂「學年學分制」?A:高中職共修習3年,最多可至5年,每一學年分為2學期,每學期必須修讀各該科課程所規定的學分數,稱為學年學分制。2.Q:課程的學分數如何計算?A:每週授課一小時滿一學期,或總授課時數達十八小時為一學

7、期。95學年度起國防通識、體育為必修學分。活動科目(班會)不計學分。3.Q:畢業必須修滿幾個學分?A:夜間上課至少需修得150學分(不含班會)。4.Q:學年學分制是否不再有留級?A:學年學分制不再有留級的名稱,但是每學年各科目不及格學分數超過該年應修學分數的½時,學生必重讀該年級或辦理轉學。5.Q:重讀同一年級有無次限制?A:同一年級以重讀一次為限,已經及格的科目可以免修。6.Q:讀到三年級卻因修習分數不足無法畢業時,應如何處理?A:可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五年(含重讀、延修、不含休學)為限。申請延修修

8、業年限的學生,稱為延修生。重補修規定介紹※參加對象:1.必修科目不及格,未取得學分者。2.選修科目不及格,未能取得學分而有意願重修或另修其他科目代替者。3.修習學分不足,無法畢業者。4.其他有特殊需要者※申請:1.學生依修習狀況,主動提出申請重補修之年級科目,學校配合學生申請,辦理重補修作業;不提出者,視同放棄修課權益。2.學生提出申請重補修、延修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修,調班或退費。重補修規定介紹※開設科目:各年級所修習之各科目。※編班原則:1.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