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ID:43048266

大小:94.21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9-25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1页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2页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3页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4页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建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融资机制健全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类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实

2、现工程安全运行和主体功能效益充分发挥。(二)基本原则1•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2.政府主导。坚持政府扶持与农民自主兴办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手段,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经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2.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4•因地制宜。明晰产权,结合县情,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三)改革目标:到2017年底,基本扭转

3、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局面,理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建立健全适应县情、水情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二、改革范围这次改革范围为全县各级管理的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共3152处。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包括小(1)型5座、小(2)型10座。(二)河流堤防。中小河流枢纽工程、堤防及护岸4处。(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除XX

4、抽X灌溉工程的XX、XX、XX三大系统外,全县建成灌溉设施1035处,其中抽水站47座(其中大中型13座,小型34座),机井524眼(规模以上269眼),渠道工程464处,长度888公里。(四)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以上的IV型工程37处,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以下的V型集中式供水工程157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887处。(五)淤地坝。大型淤地坝10座,中型淤地坝5座,小型淤地坝2座。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产权明晰无争议的有:一是国有水利工程。利用各级财政资金修建的小型水闸属河道、水库和大型灌区单位,产权从属工程管理主体。

5、二是集体和个体独资修建的水利工程。社会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釆取独资、合资或股份制形式,无国家项目或财政资金修建的水利工程,产权属集体、社会组织或个人所有。符合改革范围标准的新建小型水利工程在建设时期就要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的工程管理体制,做到新建一处完善管理体制一处。三、改革内容(一)明晰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水务局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依法依规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产权证书须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

6、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同时,鼓励成立农民用水协会、专业化供水合作社等管护组织,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优先将村级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交给农民用水专业化组织管理。力争三年内,村级农民用水专业化组织基本覆盖农业用水区。主要确权对象是:1.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2•社会资本投资兴建、购买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3•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2.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修建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舟水合作组织所有。4.对

7、于国家投资或补助为主、个人配套建设的机井、水窖(含衬砌渠道、低压暗管附属设施),产权原则归个体出资者所有,但须在产权证上注明国家投资金额,在水费核算中应适当考虑国家投资,在涉及产权变更、征地占用时,应扣除国家投资部分;5.对国家或集体投资修建的渠道或暗管,鼓励机井户联合组成专业化供水合作社,共享水源和管网,产权归该管水组织。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对产权归属有争议的由上级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裁定决定其产权归属。(二)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1.落实管护主体水利工程产权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