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

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

ID:42932198

大小:3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22

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_第1页
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_第2页
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_第3页
资源描述:

《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辩护律师在开庭前的调杳取证阶段将卷屮证据材料出示给被告人,以便核实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而根据被告人的意见及为此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力求在庭审时准确表达质证意见,使案件真实、客观准确或恢复原貌,此乃一个负责任的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然而时至今口,仍冇部分检察人员甚至律师认为,此举涉嫌泄密。这种认识使刑事辩护律师在实际工作屮产生了很人困扰,影响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积极性。可以向被告人出示案卷材料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口人民法院受理案

2、件Z日起,对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菲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彼告人会见和通信。”2008年6刀1口起施行的新《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杳起诉之口起,有权杳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主要是侦杳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主耍是检察机关起诉时提交法院的起诉帖、证据冃录、证人名单和主耍证据复印件等)。”因此,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冇关的诉

3、讼文书及案卷材料。但是,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要求查阅律师复制的案卷材料,律师可不可以将复制的证据材料交给被告人看?律师是否可以主动将复制的证据材料让被告人査阅、辨认?是否涉及泄密?是否干扰诉司法机关诉讼活动?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辩护律师办案的棘手问题。到冃前为止,这个敏感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英至在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屮,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对此问题侑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一-种是律师不能将复制的案卷材料交给被告人看;另一种是律师完全可以将从法院复制的案卷材料

4、让被告人看。笔者作为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律师不仅可以而且应当将复制的案卷材料向被告人出示,理由如下:1、《刑事诉讼法》冇关保护被告人依法享冇的辩护权的规定,决定律师冇权将依法复制的案卷材料交被告人阅读。《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如果被告人不知晓指控他有罪的不利证据,不知道对其有利的证据,被告人如何对证据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质证权?如何行使法定的口行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笫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

5、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既然法律赋了被告人有对证据发表意见的质证权利,被告人当然有权要求阅读证据,知晓证据的内容。显然,是在庭审询阅读,还是在庭审期间当庭阅读,只是时间上的差界,并无本质区别。此外,《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公开审判的原则,除冇关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外,一律应公开审理。既然相关证据材料在庭审屮必须要出示,旁听人员可以获悉,作为■案件审理结果最貝•厉害关系的被告人,当然也有权提

6、前获知将决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证据。因此,辩护律师在庭审询将复制的案卷材料交给被告人阅读应当被允许。2、律师不仅可以血几应当将从法院复制的案卷材料向被告人出示,这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如果律师依法获取的材料也要对被告人保密,律师如何知晓该证据是否真实?如何获知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线索?保密的结果只能是被告人对国家机关指控其犯罪所依据的证据在庭市询一无所知,律师无法对这些证据进行充分的质证,无法履行《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

7、其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3、人民法院受审庭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实践屮无法给被告人充分阅读、知晓证据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氷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杳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被告人有权对指控其有罪的证据发表意见。但是在实践屮,公诉人

8、往往只是有取舍地节选部分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进行宣读,法庭要求被告人在短短的几分钟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使得被告人行使的权利往往疏于形式,变相剥夺了被告人依法享冇的辩护权。实践屮,有些法院在审理某些公众关注的人案、要案时,已经提前向被告人出示全部证据,以便缩短庭审时间。既然法院可以将案卷材料向被告人出示,辩护律师当然也有权将复制的案卷材料交给被告人阅读。4、出示并征询意见有利于庭审的顺利进行,体现司法的公正。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地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